監護權社工訪視重要嗎?家庭訪視是什麼?居然可以決定小孩跟誰走!
在監護權訴訟中,法官不可能真的到家裡看孩子怎麼生活,所以就會透過社工訪視來了解孩子實際的照顧狀況。
社工看到、聽到、記錄下來的內容,常常就是法官判斷監護權要給誰的重要依據。
社工訪視是什麼?社工為什麼要家訪?
社工訪視是指法官委託社會工作人員到現場,了解當事人與孩子實際生活狀況的流程。
社工訪視的目的是讓法官根據報告,判斷哪一方更適合擔任主要照顧者,或如何安排探視更好。
1. 社工訪視在做什麼?
社工訪視的目的是為了讓法院看見「孩子平常怎麼過生活」,所以法院常會安排社工訪視(家庭訪視),請社工到住處了解:
- 孩子平常跟誰住?
- 誰主要負責照顧孩子?
- 生活作息是否穩定?
- 居住環境是否安全?
- 親子互動是否自然?
- 長輩能否協助照顧小孩?
- 如何安排接送、就學與就醫資源等
2. 社工訪視的法律效力
社工訪視報告不是判決、也不會「直接決定」監護權一定歸誰,但它屬於法院用來判斷監護權的重要資料來源之一,常會影響法官的心證。
社工訪視結束後,通常會形成訪視報告/調查報告提供法院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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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家訪前要準備什麼?
社工家訪時最重要的是表現態度與真實性。
家訪前的準備,核心在於證明「孩子確實穩定地生活在這裡」。
1. 居住環境的整理(要安全衛生)
- 睡眠空間:孩子有獨立床位或固定的睡眠區域、床上有孩子慣用的寢具
- 學習與遊戲區:有適合孩子年齡的書桌、文具、書包,以及適量的玩具
- 安全防護:危險物品(如藥物、打火機、尖銳物)要妥善收納,如果有幼童建議安裝插座防護開關
- 生活痕跡:冰箱裡有新鮮食材、浴室有孩子的牙刷、毛巾
這些「生活感」比一塵不染更重要。
2. 相關證明文件
當社工問到具體照顧細節時,有證據佐證會更有說服力:
- 醫療紀錄:兒童手冊(打疫苗紀錄)、固定的就醫診所收據
- 教育資料:聯絡簿(展現你與老師的互動)、考卷、獎狀或作品
- 接送與開銷證明:安親班或才藝班收據、照顧孩子的主要開支明細
律師如何引導當事人準備家訪
律師在家訪前,會先協助當事人釐清社工訪視的重點,讓當事人知道社工真正關心的是日常照顧事實,而不是臨場表現。
- 引導回顧:協助當事人回顧並整理實際的照顧流程,例如作息安排、接送、就醫、學校聯繫與教養方式
- 協助溝通:幫助當事人用清楚、穩定的方式表達,而不是臨時亂講或過度防衛。
- 避免誤會:律師會事先提醒哪些說法或行為容易被解讀為不配合或不利於孩子,協助當事人避免造成誤解。
- 資料準備:必要時評估是否準備相關書面資料,讓社工在家訪前就留下良好的印象。
cta-社工訪視
社工訪視要多久?社工家訪流程有哪些步驟?
一次社工家庭訪視大約需要 1~2 小時,實際時間會依複雜度、家庭成員人數,以及是否需要與孩子單獨談話而有不同。
大部分案件只會訪視一次,所以這一次的訪視相當重要,千萬不能輕忽!
雖然也有可能視情況進行第二次訪視或補充訪談,但可能性比較低。重點不在時間長短,而在社工是否能完整了解孩子的生活狀況與照顧情形。
1. 電話預約
社工在家訪前,通常會先以電話聯繫當事人,確認身分並約定訪視時間。
接到電話時,建議務必主動回覆、配合安排,避免無故拒接或一再改期,否則容易被記載為不配合。
若時間確實有困難,也應清楚說明理由並提出可行的替代時間,讓社工感受到配合與誠意。
2. 實地家訪
實地家訪時,社工會進入家中觀察居住環境,並與照顧者及孩子進行訪談。
- 不要刻意佈置:維持安全、整潔,讓社工看得出來孩子確實在這裡生活就好。
- 不要刻意指導孩子:很多家長會一直叫孩子「去叫叔叔/阿姨」、「去表演鋼琴」,這會讓孩子壓力很大
- 展現日常:讓孩子照常玩耍、讀書。你如何耐心地安撫或管教孩子的吵鬧,正是社工要觀察的「照顧能力」
- 避免情緒性謾罵:即使與另一半關係惡劣,也要盡量針對「事實」陳述,而非「人格攻擊」
- 表現合作意願:展現你願意為了孩子,與另一方維持一定的溝通或探視安排
專業人員(特別是家事調查官)受過專業訓練,非常容易察覺當事人是否在「背稿」或「演戲」。
如果有做不到的地方,誠實說明目前的困難與未來的改善計畫,反而比說謊更能獲得信任。
3. 訪視後整理與報告
家訪結束後,社工會依訪視當天的觀察、訪談內容及相關資料,撰寫訪視報告送交法院或委託單位。
這份報告將成為法官判斷監護權或親權歸屬的重要參考,因此前面的配合態度與實際表現,都會反映在報告內容中。
社工家訪要問什麼?真的會問小孩要跟誰嗎?
社工對家長會問什麼?
社工對家長的提問,目的不是「抓錯」,而是確認你是否能長期、穩定地照顧孩子。常見會問到的包含:
- 經濟與工作狀況:目前工作內容、工時是否固定、加班頻率、是否影響接送與陪伴。
→不需要強調收入多高,而是說清楚「如何兼顧工作與照顧」。 - 照顧分工與日常作息:平日誰負責接送、煮飯、功課、就醫?週末怎麼安排?
→用「實際例子」說明,比抽象回答更有說服力。 - 教育與未來規劃:孩子就學狀況、課後安排、是否有教育計畫或轉學考量。
→重點是「穩定與連續性」,避免過度理想化。 - 對另一方的看法與互動:是否願意配合會面交往?如何看待另一方的角色?
→避免情緒性批評或指責,社工會特別留意是否具備「友善父母」態度。
社工對孩子會問什麼?真的會問「你要跟誰」嗎?
社工通常不會直接逼孩子選邊站,提問多半是從日常生活細節切入,例如:
- 平常跟誰睡?
- 誰準備晚餐、帶你洗澡、陪你寫作業?
- 放學後通常在做什麼?
- 生病時是誰照顧你?
- 假日最常跟誰在一起?
這些問題看似簡單,其實是在確認:
誰是主要照顧者、孩子對生活安排是否熟悉與安心。
若孩子年紀較大、表達能力成熟,社工可能會間接詢問感受,例如:
- 跟爸爸/媽媽在一起時,有什麼不一樣?
- 你現在的生活覺得習慣嗎?
※提醒您:
- 不要事前教孩子「該怎麼回答」
- 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評另一方
- 讓孩子自然回答,反而最有利
社工不是要孩子「選爸爸或媽媽」,而是透過生活問題,判斷孩子實際跟誰生活、是否穩定、是否符合最佳利益。
家長最重要的不是答案完美,而是態度穩定、照顧事實清楚、不要讓孩子承擔大人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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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社工訪視會怎樣?
拒絕或拖延社工訪視不會讓你立刻被罰或直接敗訴,但可能會出現這些不好的結果:
- 被記載為「不配合」:如果你拒訪或多次改期,容易被寫成不配合,影響法官觀感。
- 改用其他方式調查:改由調閱學校或相關資料、詢問關係人等,等於失去「呈現自己照顧孩子」的機會
- 對方更容易建立有利敘事:如果你拒絕社工訪視但對方卻非常配合,法官可能更偏向「可以被驗證的一方」
- 有保護疑慮,可能升高處理:如果案件同時涉及兒少安全疑慮,拒訪可能讓後續處理強度可能加大
更務實的做法是:配合訪視,但把該準備的資料與照顧事實準備好。
如果真的有隱私或安全顧慮,也可以改採「在合理範圍內配合」,例如限定訪視區域、在客廳訪談、必要時請律師陪同或提前整理書面資料給社工。
社工訪視注意事項有哪些?
社工訪視的重點在於真實呈現孩子的生活狀況,以下是實務上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注意事項:
- 保持禮貌與尊重
社工是依法執行公務的專業人員,基本的禮貌、冷靜回應與尊重態度非常重要,盡量避免頂撞、質疑動機或不耐煩。 - 切勿送禮、請客或試圖「打點」社工
送禮、紅包、請吃飯等「示好」都可能被視為不當行為,嚴重時反而會被記載進報告,對案件極為不利。 - 避免過多家庭成員
除非社工有特別要求,否則應避免讓過多非同住的親戚在場,人多口雜容易造成環境混亂,也可能讓孩子感到壓力。 - 避免過度承諾
如果目前還沒有實質進展,不要過度承諾未來計劃(例如:我以後會換工作來陪小孩),社工更看重生活的穩定度。 - 不探聽孩子與社工的談話
社工單獨與孩子進房間談話時,請留在其他地方,不要試圖偷聽。 - 詳實記錄訪談過程
訪視結束後記下社工問了哪些問題、你如何回答、孩子說了什麼,未來如果訪視報告出現爭議,是申辯的重要依據。 - 保持一致性
訪視後有任何重大的生活變動(如孩子轉學、搬家),應主動告知,避免報告內容與現況脫節。
- 配合流程,但保有基本界線
配合訪視是必要的,但社工訪視並非搜索。對於明顯與孩子無關的私密事項,可禮貌表達顧慮,避免過度防衛即可。
社工訪視跟家事調查官差在哪?
社工訪視與家事調查官的調查內容其實大致相同,但仍有實務上的差別:
- 家事調查官:調查官提供的調查與報告會更詳細,而且如果需要跨縣市訪視,通常會由同一位家調官訪視
- 社工訪視:如果需要跨縣市調查,則多半會由不同縣市、不同社工各自訪視。
而且家事調查官的訪視報告影響力,通常也比社工訪視報告來得高。
什麼情況會請「家事調查官」出馬?
監護權案件通常會請社工家訪,但是當案件中有需要被釐清的問題時,會特別請家事調查官進行訪視。
家事調查官訪視的常見原因
- 雙方說法極度對立:雙方對於「誰在照顧小孩」、「居住環境好壞」的說法截然不同
- 孩子出現排斥現象:懷疑孩子被洗腦、疏離,需要專業心理評估
- 涉及家暴或高度安全風險:需要更嚴密的司法保護與調查
- 案件複雜度高:涉及跨國婚姻、雙方吵得不可開交
社工訪視報告不利該怎麼辦?
社工訪視報告不利時,不代表一定敗訴。
應先冷靜確認是事實記載錯誤,還是因觀察時間有限而產生的推論,並依法向法院提出書面意見補充說明,搭配接送、就學、醫療等證據強化實際照顧事實。
若報告無法完整反映孩子立場,也可評估聲請程序監理人,由程序監理人站在未成年子女角度發聲,協助法院全面判斷子女最佳利益。
切忌情緒性指責社工或拒絕配合,及早由律師規劃策略,才有利翻轉局勢。
※提醒您:雖然訪視報告不佳可以向法院聲請再訪視,但是如果之前已經請調查官訪查過了,法官通常不會再請社工訪視。
什麼是聲請程序監理人?
聲請程序監理人,是指在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監護權)或其他家事案件中,向法院請求選任一位「專門代表孩子立場」的人,協助法院判斷什麼安排最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程序監理人可以理解為孩子的代言人與權益保護者,不是替父母任何一方說話,而是站在孩子角度,了解孩子的生活、情感與實際需求,避免孩子被捲入父母衝突或被迫選邊站。
法院可依職權或依當事人聲請選任,實務上聲請人通常需先預繳一定金額的酬金。
家庭訪視FAQ
社工訪視一定要到家裡嗎?
不一定。多數案件會安排到家裡實地訪視,因為能直接觀察孩子的生活環境與照顧情形;但若有特殊原因(如安全、距離、空間限制),也可能改為到院訪談或搭配其他方式進行。是否一定到府,會依案件性質與法院或訪視單位的安排而定。
訪視內容不實可以反映或更正嗎?
可以。社工訪視報告不是判決,當事人有權向法院提出書面意見,說明不實或未完整呈現的部分,並提出證據補充(如接送、就學、醫療、生活安排等)。重點是用事實與資料說明,而非情緒性指責。
社工訪視可以錄音嗎?
原則上可在事前告知並取得社工同意後錄音,作為自我保護或備忘之用;不宜偷錄或擅自錄影,以免引發爭議。若有疑慮,建議先與律師討論適合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