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一人一半嗎?關鍵在婚前或婚後買房-法巢
夫妻離婚時財產原則上會以「法定財產制」進行分配,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分到「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並不是所有財產都一人一半。
為了幫助您判斷哪些資產屬於分配範圍、該如何計算剩餘財產,以下將為您整理夫妻離婚財產分配的制度與範圍。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方式有哪些?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制度有: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三種,如果在婚前或婚後,並沒有特別以書面訂立夫妻財產制,離婚時會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剩餘財產一人一半)
法定財產制是夫妻離婚時財產較少的人,可以向財產較多的人要求「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
需要注意的是:
- 只有當離婚或其中一方過世時才能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 雙方的婚前財產不會列入計算
- 雙方的婚內債務(婚後消極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
- 雙方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和撫慰金,同樣不列入剩餘財產
因此計算夫妻離婚財產時,需要先扣除負債及繼承或贈與資產,以下是計算方式:
- 計算各自的「可分配的財產」
婚後財產(婚後積極財產)- 婚後負債(婚後消極財產)- 繼承或贈與資產 = 婚後剩餘財產 - 計算「剩餘財產差額」
(婚後剩餘財產多者 - 婚後剩餘財產少者)= 剩餘財產差額 - 財產多的給財產少的人
剩餘財產差額 ÷ 2 = 剩餘財產少的一方可請求的金額
假設,金桑與世蘭因個性不合決定離婚,金桑名下有一棟房子,世蘭則只有存款:
- 金桑剩餘財產 = 500 萬(房屋市值)- 100 萬(房屋貸款)= 400 萬
- 世蘭剩餘財產 = 200 萬(銀行存款)- 120 萬(婚前存款)= 80 萬
- 世蘭(剩餘財產較少)可以和金桑(剩餘財產較多)請求分配額 = (400 - 80)/ 2 = 160 萬
共同財產制(共有資產一人一半)
共同財產制下,除了特有財產外,不論是婚前、婚後的個人資產,都屬於共同資產,因此夫妻離婚財產會一人一半。以下是共同財產制的計算方式:
(共同資產 - 共同債務 - 特有資產)/ 2 =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額
分別財產制(不用分)
分別財產制下,不論婚前、婚後,夫妻都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的資產與負債,因此夫妻離婚財產不用分配,是許多現代夫妻或再婚家庭偏好的制度。
提醒您:私下約定分別財產制,在協議離婚或判決離婚時雖然有效,但是對第三人無效。也就是說,沒有向法院登記,雖然離婚時一樣適用分別財產制,但是如果對方欠下債務,又還沒辦理過戶,債權人聲請扣押資產時,需要辛苦舉證哪些資產屬於個人所有。
<延伸閱讀:離婚財產分配這樣算:離婚財產分配怎麼寫,才能爭取最多夫妻財產?>
cta-夫妻離婚財產
夫妻離婚房子怎麼分?哪些財產要分配?
離婚時,通常由一方取得房子所有權,補償差額現金給另一方,或雙方協議賣掉平分價金;法律上並不會平分房屋所有權,因為會使未來處理房產變得非常複雜。
如果適用法定財產制,房子不一定是一人一半,分配方式取決於「什麼時候購買」以及「誰付費」。
| 購屋情況 | 是否需要分配 | 分配金額 |
|---|---|---|
| 婚前買房子
貸款已付清 |
X | - |
| 婚後買房子 | O | 現值 - 剩餘房貸 = 登記者的剩餘財產 |
| 婚前買房子
婚後付房貸 |
O | 房子 = 登記者的婚前資產
房貸 = 清償者的婚後消極財產 |
| 一起買房子 | O | 依購屋金流紀錄,計算分配比例 |
| 婚後受贈或繼承 | X | - |
除了房產外,存款、股票、保險、土地、汽機車、退休金及額外收益也都必須計入剩餘資產。
法定財產制的分配範圍
- 存款
各銀行帳戶在基準日當天的餘額計算,包含外幣及台幣帳戶 - 股票基金
以基準日的收盤價或淨值計算 - 保險
以基準日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金額計算 - 房子土地
基準日市價 - 剩餘房貸 - 婚前已支付成本 = 納入分配的金額
(基準日市價通常會參考「實價登錄」或請專業機構鑑定) - 汽機車
原則上依折舊後的價值計算(折舊金額通常採用定律遞減法或平均法計算) - 退休金
以基準日當天勞退專戶裡的累積結餘金額計算 - 婚前財產的額外收益
婚前買的房子、婚內產生租金,或是婚前買的股票、婚內配發股利,租金及股利都要列入計算
提醒您:計算婚後資產,會依關係結束的時點作為基準日。因此,判決離婚以「起訴日」作為基準日,協議離婚則是以「離婚登記日」作為基準日。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有時間限制嗎?
不論是法定財產制或是共有財產制,離婚後財產分配都有時間限制。
法定財產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如果在知道剩餘財產較少後 2 年內,或離婚後 5 年內沒有提出請求,就無法再分配財產。
- 知道差額後 2 年內:知道離婚後剩餘財產比對方少的那天開始,2 年內必須聲請
- 離婚後 5 年內:離婚後發現對方婚後財產比較多,必需在「登記離婚當日」起 5 年內聲請
<延伸閱讀: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什麼?秒懂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怎麼申請、怎麼算>
共同財產制-請求分割共有物
- 未請求分割前,無時效限制:共同財產制在離婚後,原本的共同才變為共有物,只要雙方還沒協議分割共有物,就沒有時間限制
- 請求財產分割後, 15 年內:請求分割共有物後,就必須在 15 年內完成
夫妻離婚財產算不清,該怎麼做?
離婚時,很容易因為帳戶、現金流向不明或資產形式複雜(如保單、股票),算不清剩餘財產,建議您可以按照以下四個步驟釐清現狀:
第一步:建立資產模糊清單
先整裡手邊能掌握的資訊,初步列出雙方各自的資產,並註明哪些資產是您確定的,哪些是對方不願交代的資產。
第二步:釐清基準日
婚後財產結算期間自結婚登記日起,至離婚登記日(或起訴日)止
第三步:分類計算雙方資產
- 婚後積極財產:帳戶存款、股票、不動產、保單價值準備金等
- 婚後消極財產:房貸、車貸、信貸、借款等
第四步:起訴後向法院聲請調查
如果「不知道對方的財產」,您可以在起訴後,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銀行金流、勞保及退休金、出入境及金流、聯徵中心
提醒您:法院函詢財產時,受限於個人資料保護與金流回溯期間,並不能全面性的搜查,因此聲請人必須具體指出開戶銀行名稱,才能有效執行程序。
如果您仍然有「離婚財產算不清」的困擾,不妨將問題交給專業的法巢離婚諮詢團隊。
您可以先做這兩件事:
- 初步條列清單:註明哪些資產非常明確,哪些資產對方不願交代
- 預約法巢諮詢:帶著清單與您的疑慮,讓我們為您進行初步評估
即使您不確定對方的銀行帳戶及資產,法巢團隊也能利用專業技術,調查薪轉帳戶,根據金流日期與金額,為您推敲出隱藏資產。
將離婚財產分配交給法巢專業團隊,協助您全面清算資產,確保不漏掉任何足以影響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分配額的關鍵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