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攻略:協議書上怎麼寫, 才能爭取最多夫妻財產?-法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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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介紹

離婚協議書是在處理離婚的階段中最重要的事,也是完結整段婚姻的唯一結果。

我們建議離婚協議書寫得越詳細越好,因為若離婚往後還是有切不斷的關係,比如: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權利跟義務,完善離婚協議書將會有絕對的保障。

因此,在擬定離婚協議書時千萬不要因為急著離婚就隨意簽名,恐怕事後只會衍生出更多的爭端,甚至走到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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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清楚離婚協議書的財產分配為何重要?

  •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 規定,夫妻離婚時,除非另有「財產契約」約定,應依「剩餘財產分配制」計算分配,也就是將雙方於婚姻存續期間各自累積之淨財產相減後,再將所得差額平均分配。
  • 爭議源頭:因此在共同生活期間累積的房屋、存款、投資、保險、負債等,若不在協議書明確歸屬,就容易在日後成為爭議焦點。

財產分配的法律基礎

夫妻財產制

  • 法條依據:《民法》第1020條
  • 法定財產制:未另訂契約時,自動適用,夫妻各自管理婚前與婚後財產
  • 分別財產制:婚前及婚後財產完全分開,各自擁有各自財產
  • 共同財產制:婚後財產屬夫妻共同擁有

剩餘財產分配

離婚時,夫妻應依 婚姻存續期間財產 進行分配。若無財產約定,則採剩餘財產分配制

特殊財產分配情況

  • 法條依據: 《民法》第1030條之1 
  • 財產來源若涉及贈與或繼承,該部分財產通常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 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應包含哪些內容?

不動產(房屋、土地)

  • 歸屬方式:出售、轉讓或繼續共同持有。
  • 持有期間費用:貸款利息、房屋稅、管理、水電、瓦斯費等如何分擔。
  • 未來處理機制:決定出售決策流程及價格調整機制。

存款與現金資產

  • 各帳戶列明:活期、定期、電子支付等帳戶如何分配。
  • 共同帳戶處理:關閉或保留?由誰管理?

投資、股票與基金

  • 共同持有:若是共同持有投資,應載明如何分配或變現。
  • 個人投資:婚前或婚後個人名下收益是否納入分配。

保險

  • 保單受益人:繼續現有受益人或變更為對方/子女。

共同負債

  • 範圍釐清:信用卡、房貸、車貸等債務項目各自負擔比例為何或由其中一方負責。
  • 清償時程:還款責任、分期計畫及逾期處理機制。

動產(車輛、珠寶、黃金、藝術品)

  • 處理方式:過戶、變賣或共同使用,並約定補償或使用時段。
  • 鑑價依據:事先委託專業鑑價,確認價值以避免爭議。

事業股權與經營權

  • 股份處理:若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應約定是否轉讓或變更持有比例。
  • 經營補償:若由一方經營事業,應載明是否提供補償或買斷股份。

日後財務變動處理

  • 後續協調機制:若未來發生財務糾紛,應載明如何協商與解決爭議。
  • 出售時程及價格:若協議離婚後仍有財產待處理,應明訂出售期限、最低/最高價格及分配方式。
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應包含哪些內容?

 

 

離婚如果房子短時間沒辦法賣掉怎麼辦?

離婚時,若夫妻共同持有的房屋短時間內無法出售,應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約定處理方式,以確保雙方權益,避免未來產生爭議。
建議協議內容應包括以下重點:

1. 房屋出售條件

  • 雙方約定的最低出售價格
  • 若無法在約定期限內售出,是否允許調整售價,調整幅度如何決定。

2. 出售期限與流程

  • 訂定房屋出售期限,例如 6 個月內出售,若未售出應重新協商或改變處理方式。
  • 由哪一方負責聯繫房仲、委託代書處理出售事宜
  • 販售期間是否需要協商每月的房貸、管理費等支出。

3. 出售相關費用負擔

  • 販售過程產生的代書費、仲介費、契稅、土地增值稅等費用應如何分攤。
  • 若出售房屋後需支付房貸清償違約金,應由誰承擔。

4. 售屋期間的管理與維護

  • 若其中一方暫時居住,應如何分攤房貸、管理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
  • 若屋內物品需搬遷或處理,應由誰負責。

5. 售出後的分配與給付方式

  • 房屋成功出售後,款項如何分配
  • 款項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匯款)。
  • 款項支付時程,應訂定具體匯款期限,以免日後產生爭議。

6. 違約條款

  • 若其中一方未履行協議內容(如拒絕配合出售、阻撓帶看、拖延簽約等),應如何處理。
  • 是否設立違約金,確保雙方均依約履行義務。

透過明確規範上述事項,可確保房屋順利出售,並有效降低因財產處理不當產生的糾紛。

 

 

如離婚協議書約定分期付款給付費用該如何擬訂?

在離婚財產分配中,若約定以分期付款式給付相關費用,為確保雙方權益並避免日後爭議,應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規範付款細節。建議內容包括:

1. 分期付款的原因及對象

  • 明確約定分期付款的用途,例如財產分配、子女扶養費、贍養費等。
  • 受款人姓名及匯款帳戶,以確保付款無誤。

2. 分期付款金額與總額

  • 明確規定應支付的總金額
  • 若為固定金額,應明確訂定;若有浮動計算方式(如通膨調整),應註明計算標準。

3. 分期期限與支付方式

  • 分期年限:例如 3 年、5 年等。
  • 分期方式:按月支付、季支付、年度支付,每期付款金額應明確標示。
  • 付款到期日:確保付款時間不會有模糊空間,例如「每月 10 日前支付」或「每季第 1 個月 5 日前支付」。

4. 付款方式與帳戶資訊

  • 付款應採用銀行轉帳,並明訂受款人帳戶資訊,避免現金交易以確保有轉帳紀錄。
  • 建議載明付款方需保留 付款證明(如銀行轉帳紀錄),以免日後發生爭議。

5. 提前還款與違約處理

  • 是否允許提前還款?若允許,應明訂是否提供減免優惠或其他補償。
  • 若付款方未按約定支付,是否設立違約金逾期利息計算方式
  • 若付款違約或達一定期間未給付(如 3 期以上),是否約定一次性清償。

透過明確約定分期付款條件、期限、方式及違約處理,能確保雙方權益,避免因財務問題影響後續履行。

 

 

離婚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法律未強制要求,但為了避免日後爭議,建議至法院或公證處辦理公證,以確保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及執行力。
 

公證的優勢為:具備法律強制力,可直接作為強制執行名義。


若協議書未經公證,仍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對方違反協議,須經過法院訴訟判決後才能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不願意透露有多少財產該怎麼辦?

在離婚過程中,若一方不願透露其財產狀況,另一方可採取以下措施以保障自身權益:

  1. 法律途徑:透過訴訟向法院訴請離婚以及剩餘財產分配,盡快將財產基準日定下(也就是以哪一天來結算雙方的婚後財產),再透過向法院聲請調查對方名下之存款帳戶、股票帳戶、保單價值準備金、不動產登記等資料來確定對方的財產狀況。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3,若配偶在離婚前五年內,刻意減少自己剩餘財產分配額,另一方可以依法請求法院撤銷該處分,並將這些資產重新列入財產分配範圍。
  2. 證據收集:保存與對方財產相關的文件、訊息,如銀行對帳單、投資明細等,以備日後法律程序使用。
  3. 尋求專業協助:諮詢專業律師,協助向法院聲請調查對方財產狀況,並提供法律建議。

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 規定,夫妻離婚時,應就婚後財產進行剩餘財產分配。若一方隱匿、轉移或虛報財產,可能構成違法行為,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因此,面對對方不願透露財產的情況,建議及時向法院採取法律行動,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如果對方不願意透露有多少財產該怎麼辦_

 

 

 

結語:如何確保離婚財產分配公平合理?

離婚協議書的財產分配涉及法律條文、經濟利益與未來生活規劃,建議雙方充分協商,或透過專業離婚律師協助撰寫,以確保協議內容合法有效,並避免未來糾紛。

若您對離婚財產分配有疑問,或需要專業協助,歡迎諮詢使用我們的免費線上 Line 諮詢,我們提供專業離婚法律諮詢、財產分配規劃、訴訟代理等完整法律服務,確保您的權益獲得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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