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怎麼辦?拋棄繼承順位、文件、通知書一次看-法巢
親人過世時,留下的不一定只有遺產,也可能伴隨龐大的債務。
面對親人遺下的財產與債務,繼承人可透過「拋棄繼承」保障自身權益。
但必須在拋棄繼承時效內完成手續,否則就無法再聲請拋棄繼承。
想及時完成拋棄繼承流程,不妨參考這篇文章,一次了解:拋棄繼承要通知誰、繼承順位、準備文件、登記時效,和拋棄繼承相關問題,協助你順利完成手續!
什麼是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是指繼承人自願放棄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債權及債務,繼承人必須在知道有繼承權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在辦理拋棄繼承時,法院會要求書面通知下一個順位的繼承人,避免之後的繼承人被迫承擔債務。
想順利完成法律程序,不妨參考以下繼承順位,幫助您釐清誰是下一位通知對象。
拋棄繼承順位怎麼算?
拋棄繼承順位首先由配偶和子女繼承,繼承人放棄後,依序由父母親、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繼承遺產。
- 當然繼承人:配偶
配偶是否拋棄繼承,只影響配偶自己的份額,不影響其他順位繼承人,例如:配偶選擇繼承、但是子女不繼承,可以改由配偶與亡者的兄弟姊妹一起繼承 - 第一順位:子女、孫子女、曾孫
如果子女拋棄繼承,就由孫子女繼承、孫子女不繼承,就由曾孫子女繼承,就算是還沒出生的胎兒也有繼承權 - 第二順位:父母
不只是親生父母可以繼承,收養父母也能繼承遺產,但是要亡者沒有子女時才會繼承 -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包含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及收養兄弟姊妹,但是不包含兄弟姊妹的子女,只有在亡者的子女及父母都不存在時,才會由兄弟姊妹繼承 - 第四順位:祖父母
不論是爺爺、奶奶,還是外公、外婆都算第三順位,但是只有前三順位全無人繼承時才輪到。
cta-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怎麼辦理?4步完成拋棄繼承
在了解繼承順位後,繼承人可以到被繼承人戶籍地的地方法院辦拋棄繼承。
Step 1:拋棄繼承前要先查什麼?
在決定拋棄繼承前,繼承人應先透過以下方式查詢亡者的遺產及負債,確認是否有拋棄的必要性:
- 國稅局遺產清單:向國稅局查詢亡者的遺產清單、所得清單,以及各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險、股票證券等金融遺產。
- 信用卡債務、貸款查詢:透過國稅局向聯合徵信用中心查詢亡者的信用報告。
- 填寫繼承系統表: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時需要提交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可從司法院全球資訊網下載範例並填寫。
Step 2: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
向法院遞狀時,必須提供已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的證明,例如繼承權拋棄通知書函、存證信函、或雙掛號回執等。
例如第一順位拋棄後,應通知第二順位的父母。
Step 3:拋棄繼承去哪裡辦?
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所在的地方法院」提出拋棄繼承聲請,才能夠辦理。
Step 4:法院審查與「准予備查」回文流程
法院收到聲請文件後,會進行書面審查:
- 可能遇到補件:若法院審查文件發現有缺漏、格式不符、印鑑證明未指定用途等不符合法定要件的問題,會寄發補正公文。聲請人應針對公文上的補正事項,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盡速陳報。
- 未成年需審查利益:若是未成年子女由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代為聲請拋棄繼承,法院除了形式審查外,還必須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證據,審查法定代理人是否「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而允許拋棄繼承。
- 「准予備查」回文:聲請成功後,法院會寄發公文,載明「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就表示聲請人已成功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可以線上申請嗎?
不可以,目前尚未開放線上填寫或線上完成聲請拋棄繼承。
雖然可以透過司法院平台線上查詢資訊拋棄繼承進度,或下載拋棄繼承聲請書範例,但是繼承人還是要親自遞交或郵寄書狀到法院,才能完成聲請程序。
辦拋棄繼承要準備哪些文件?
辦拋棄繼承通常要準備:聲請書、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印章、繼承系統表、通知證明 6 種文件,並準備1,500元的規費。
以下是一般拋棄繼承文件所需要的資料:
| 文件類別 | 備註與用途 |
|---|---|
| 拋棄繼承聲請書 | 需由拋棄繼承人簽名或蓋章。 |
|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 若謄本上無死亡記載,需同時提供死亡證明書,以證明繼承開始的事實。 |
| 拋棄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 證明拋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 |
| 印鑑章 | 必須使用與印鑑證明上一致的印鑑章。 |
| 繼承系統表 | 詳列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及順位,可從司法院網站下載範例。 |
| 已通知因拋棄而成為繼承人之證明 | 如繼承權拋棄通知書函、存證信函或雙掛號回執,證明已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 |
如果子女未成年或繼承人在國外,除了以上文件外,需要另外準備以下資料:
| 文件類別 | 備註與用途 |
|---|---|
| 拋棄人及法定代理人之印鑑證明 | 證明拋棄行為為本人真實意思表示。申請目的建議指定為「拋棄繼承」。 |
| 未成年需附監護人資料 | 若拋棄繼承人是未成年子女,應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代為行使法律行為,需一併附上法定代理人的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 |
| 海外繼承人需委託書(駐外館處) | 繼承人若在國外,可至我國駐外館處製作授權委託書和拋棄繼承聲明書,授權在台親友或律師代為辦理。 |
拋棄繼承申請書哪裡拿?
拋棄繼承申請書可以到法院官網下載,或向法律諮詢機構免費索取:
- 法院官網:拋棄繼承聲請狀可參酌司法院全球資訊網中的「便民服務/書狀範例/家事」欄位,以全文檢索「拋棄繼承」即可找到範本下載。
- 法律服務機構提供範例格式:許多代書或律師事務所的網站,也會提供相關文件的下載連結或範例供民眾參考,法巢家事法律團隊也有相關範例提供下載,可點選Line免費索取。
印鑑證明要幾份?
印鑑證明提供一份正本給法院即可。
如果是委託代書或律師代辦,可能需要多準備一份印鑑證明給受委託人作為委任授權使用。如果需要寄發存證信函或通知書,則可能也需要印鑑章蓋用。
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時,必須告知承辦人員將此證明用於拋棄繼承,以限定其用途,避免風險控管問題。雖然未指定用途法院原則上不會駁回,但為了保障自身權益,仍強烈建議指定目的。
拋棄繼承有時效嗎?
拋棄繼承有3個月的時效,繼承人必須在知道對方過世,而且知道自己是繼承人當天開始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
以下是計算拋棄繼承時效的2種方式:
- 死亡日:通常第一順位繼承人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日當日開始計算
- 知悉日:若繼承人不知亡者過世,或為次順位繼承人,則以收到法院公文、存證信函或拋棄繼承通知書當日開始計算。
如果超過3個月就無法再聲請拋棄繼承,除非有不知悉、通知瑕疵、法院補救可能性這三種例外情況。
在此情況下,繼承人必須提供證據,證明不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不知道前順位繼承人已全部拋棄,才能補辦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要花多少錢?
辦理拋棄繼承通常只要繳納裁判費新臺幣 1500 元即可,即使同一順位有數名繼承人一同聲請,也只需要繳納一次。
如果人在海外或繼承情況複雜,需要委任律師代辦拋棄繼承手續,費用大約為新臺幣 6,000 元至 20,000 元之間,實際金額會依個案複雜度調整:
- 加人頭費用、未成年額外成本:許多事務所會收取基本費用(例如 6000 元,已包含一位人頭),並對每增加一位拋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酌收額外費用。例如,次子的配偶雖然不是繼承人,但須代理未成年兒子主張拋棄繼承,仍會被視為一個「人頭」計算費用。
- 海外繼承人會增加費用:若涉及身處海外的繼承人,因為需要處理授權書、國外認證及辦事處驗證等程序,將增加專業人士的作業複雜度與成本,通常會因此酌收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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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常見問題
Q1. 拋棄繼承大概要多久?
聲請拋棄繼承後最晚五個月內會收到法院的書面通知。若聲請成功,會收到公文記載「拋棄繼承,准予備查」的字樣。
如果過久未收到通知,可以從司法院的「家事事件查詢系統」查詢案件結果。
Q2. 拋棄繼承本人要去嗎?
繼承人不須親自到場,可以委託代辦,親自遞狀或郵寄向法院遞交聲請書。
Q3. 拋棄繼承通知書怎麼寫?
拋棄繼承通知書通常使用存證信函或雙掛號回執作為證明。
Q4. 拋棄繼承證明遺失怎麼補發?
可以向原聲請法院的承辦書記官申請補發,或使用司法院的家事事件查詢系統查詢案件結果作為佐證。
Q5. 拋棄繼承可以反悔嗎?
一旦繼承人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且書狀送達法院後就不得反悔撤銷或更改決定。
除非是受到詐欺或脅迫才決定拋棄繼承,例如:他人提供虛偽不實的遺產及遺債訊息,並且繼承人可以提供證據證明,才可以撤銷拋棄繼承。
但此類例外情況的認定非常嚴格,舉證並不容易,因此成功撤銷的機率極低。
Q6. 兄弟過世要如何拋棄繼承?我的孫子會不會繼承債務?
兄弟姊妹過世後,要等兄弟姊妹的配偶、子女及父母親都拋棄繼承後,繼承人才能夠拋棄繼承。
而兄弟姊妹的姪子、外甥則不具備繼承權,因此也不需要辦拋棄繼承。
Q7. 拋棄繼承後還會被債權人追討嗎?
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在知道繼承人已經辦理拋棄繼承後,就不會再向該繼承人主張或討債。
Q8. 有遺產稅怎麼辦?拋棄繼承需要報稅嗎?
拋棄繼承完成後,拋棄者會失去繼承人身分,因此無須申報遺產稅,也不適用遺產稅的扣除額。
拋棄繼承後如果仍收到國稅局的申報通知,建議主動告知已拋棄繼承。
Q9. 父母親還沒過世,可以先辦拋棄繼承嗎?
不行。
因為繼承是人過世後才會發生的權利,父母還在世就沒有繼承權,所以也就不能拋棄。就算先簽拋棄繼承同意書或先寫切結、先公證,都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Q10. 未成年子女怎麼辦拋棄繼承?
未成年子女必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拋棄繼承,辦理拋棄繼承時,法院會調查代理人的行為是否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選擇拋棄繼承權;若法院認定拋棄繼承會對未成年子女不利,則會駁回聲請。
Q11. 拋棄繼承後可以領保險金嗎?
辦理拋棄繼承後,通常還能領取保險金,除非該保險金項目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例如:未指定受益人的個人險)。以下是常見可以領取的保險金:
- 有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險金
-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 勞保遺囑津貼
- 勞保慰問金
Q12. 可以只拋棄部分遺產嗎?
拋棄繼承只能放棄被繼承人全部產及債務,繼承人不能指定拋棄特定資產或僅拋棄不利的債務。
拋棄繼承好複雜?交給專業的法巢家事律師
拋棄繼承並不是填一張表、寄一封信那麼單純,而是一項具有嚴格時效、程序與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只要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判斷錯誤,都可能導致拋棄失敗,甚至反而讓自己承擔原本可以避免的法律風險。
想了解是否需要委任律師辦理拋棄繼承,歡迎參考以下表格,斟酌委任律師:
| 項目 | 自行辦理 | 委託專業人士代辦(律師/代書) |
|---|---|---|
| 費用 | 僅需法院規費 1,500 元 + 戶政機關文件費用 | 約 6,000 ~ 20,000 元以上 |
| 風險 | 易因文件缺漏、繼承順位判斷錯誤、未通知次順位繼承人等問題,導致拋棄失敗或被駁回。 | 專業處理文件準備、流程掌控、避免法院補件或駁回的風險。 |
| 時效掌控 | 需親自或郵寄遞狀,且須在三個月內送達法院。 | 確保在三個月時效內完成所有必要程序 |
| 適用對象 | 繼承關係單純、文件容易取得、繼承人有充分法律知識及時間者。 | 繼承關係複雜、涉及海外繼承人、有未成年子女、或追求零失誤者。 |
若您對自身是否需要拋棄繼承、該怎麼辦、來不來得及仍有疑問,建議儘早諮詢,讓專業替您把關關鍵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