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有哪些行為?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通報、離婚一次看-法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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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想到家暴,第一個想到的都只有「被打」,但其實長期辱罵、威脅、控制、騷擾,甚至經濟上的不法侵害,也可能屬於家庭暴力。

如果你最近常常因為對方的行為感到害怕、壓力很大,甚至開始想著「我是不是應該先離開」,建議要先以自己與孩子的安全為主,必要時趕快報警或撥打 113 尋求協助,也要盡量保留相關證據。

如果家暴已經影響到婚姻、孩子或日常生活,不知道該先申請保護令、離婚,還是怎麼處理,也可以找律師協助評估後續做法,讓律師協助保障你的權益。

本文將整理常見家暴行為、家庭暴力通報方式,以及遇到家暴想離婚時可以怎麼處理。

家庭暴力是什麼?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英文常寫作 Domestic Violence(DV),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造成另一方受到傷害或壓力。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家暴不只包含毆打、推擠等身體暴力,言語辱罵、威脅恐嚇、精神控制,甚至部分經濟控制行為,也可能屬於家庭暴力。

家庭成員包含誰?

而這裡所說的「家庭成員」也不只限於夫妻,現任或前任配偶、同居關係,以及具有一定親屬關係的家庭成員,都可能適用家庭暴力相關規定。

  • 現任或前任配偶:例如丈夫、妻子、前夫、前妻。
  • 現在或曾經具有親密伴侶性質的同居關係的人:例如同居中的伴侶,或已經分手、搬離的前同居伴侶。
  • 直系血親:例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
  • 直系姻親:例如公婆與媳婦、岳父母與女婿。
  • 四親等內的旁系血親:例如兄弟姊妹、叔伯姑姨、堂表兄弟姊妹等。
  • 四親等內旁系血親的配偶:例如兄嫂、弟媳、姊夫、妹夫等。

怎樣行為算家暴?常見家暴 5 類型

家暴不一定要「動手打人」才算。只要家庭成員之間出現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都可能涉及家庭暴力。

1. 身體暴力

最容易辨認的家暴類型,例如:

  • 毆打、掌摑、踢踹
  • 推擠、拉扯、壓制
  • 掐脖子、抓傷
  • 拿物品攻擊或丟擲物品
  • 限制行動、阻止離開

即使沒有造成明顯外傷,也不代表一定不算家暴,仍須視當時行為、傷害程度及相關證據判斷。

2. 精神暴力

精神上的傷害沒有外傷,但同樣可能構成家暴,例如:

  • 長期辱罵、貶低或羞辱
  • 恐嚇要傷害本人、家人或寵物
  • 摔東西、砸家具製造恐懼
  • 以自殺、自傷等方式逼迫對方配合
  • 長期監控行蹤、手機或人際關係
  • 不斷騷擾、威脅,使對方長期處於恐懼中

法院判斷時,通常不會只看某一句話,而會綜合行為發生的頻率、內容及雙方互動情況判斷。

3. 經濟控制

透過金錢限制另一方生活,也可能屬於家庭暴力的一種,例如:

  • 沒收薪水或控制所有收入
  • 不准對方工作
  • 限制生活費,要求每筆支出都要經過同意
  • 強迫對方借款、簽本票或負擔債務
  • 刻意切斷經濟來源,使對方無法維持基本生活

如果夫妻之間單純因為「錢怎麼花」發生爭執,並不當然構成家暴,仍要看是否已達控制、脅迫或不法侵害的程度。

4. 性暴力

即使雙方是夫妻或伴侶,也不能違反對方意願強迫發生性行為,例如:

  • 強迫性交或其他性行為
  • 對方拒絕後仍以暴力、威脅方式逼迫
  • 強迫拍攝私密影像
  • 以散布裸照、私密影像威脅對方配合

5. 跟蹤、騷擾與控制行為

部分家暴不是單一次衝突,而是持續性的控制,例如:

  • 不斷打電話、傳訊息騷擾
  • 到住家、公司或學校堵人
  • 跟蹤對方行蹤
  • 要求隨時回報位置
  • 禁止與親友聯絡
  • 透過孩子、家人或朋友持續施壓

尤其在分居或離婚後,這類行為仍可能持續發生,並不會因為雙方已經分開,就一定排除家庭暴力的適用。

「什麼都不做」也可能算家暴嗎?

有可能。 如果對家庭成員負有照顧、扶養等義務,卻刻意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費、食物、醫療或照顧,並因此造成對方身心或生活上的侵害,也可能涉及家庭暴力。

例如明知老人、兒童或需要照顧的家人無法自行生活,卻故意不提供食物、醫療、必要照顧,或刻意斷絕基本生活費,都可能涉及家庭暴力或其他法律責任。

但並非「沒有照顧好」或夫妻之間不願意幫忙,就一定構成家暴,仍須看行為人是否負有照顧義務、實際造成的影響,以及是否具有控制或侵害性質。

遇到家暴怎麼辦?通報 5 步驟一次看

如果正在遭受家暴,第一件事是先確保自己與孩子的人身安全!

若施暴行為正在發生,或有立即危險,應先離開現場並撥打 110 報警;若暫時沒有立即危險,也可以撥打 113 保護專線尋求家暴通報、諮詢與後續協助。

Step1. 先離開危險環境

如果對方正在施暴、情緒失控,或有持械等危險情況,應優先前往親友家、警察機關或其他安全場所。

若無法自行離開,也可以直接撥打 110,請警方到場協助。

Step2. 撥打 110 或 113 通報家暴

可以依照當下情況選擇不同管道:

  • 有立即人身安全危險:撥打 110。
  • 需要家暴諮詢、通報或資源轉介:撥打 113 保護專線。

若有安置、醫療、心理或其他生活協助需求,也可以透過相關單位轉介後續資源。

【113 保護專線】

  • 服務時間:24小時免付費專線全年無休。
  • 服務語言:除國語及台語外,提供英語、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日語等5種語言的通譯服務。
  • 線上諮詢:113線上諮詢

Step3. 就醫驗傷並保留家暴證據

如果家暴造成受傷,建議儘快前往醫院或診所就醫,並留下診斷證明、驗傷紀錄及傷勢照片。

除了驗傷資料,也可以一併保存:

  • LINE、簡訊或其他通訊紀錄
  • 錄音、錄影或監視器畫面
  • 遭破壞物品的照片
  • 報警紀錄
  • 目擊者資料
  • 對方事後道歉、承認或威脅的訊息

這些家暴證據後續可能用於聲請保護令、提出刑事告訴、訴請離婚、爭取子女監護權或請求民事賠償。即使當下還沒有決定是否提告,也建議先妥善保存。

Step4. 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必要時請警方協助

如果擔心對方再次施暴、騷擾或接近,可以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或暫時保護令;若有急迫危險,也可以立即報警,由警方協助聲請緊急保護令。

保護令可依個案情況禁止對方施暴、騷擾、接近,或命其遷出住居所。若不確定該聲請哪一種保護令,也可以先向警方、113 保護專線或律師詢問。

延伸閱讀:保護令是什麼?面對這 15 種情況趕快申請保護令!

Step5. 找律師評估後續法律行動

如果家暴已經持續一段時間,或同時牽涉保護令、離婚、刑事告訴、子女監護權及賠償等問題,可以將現有證據交由律師一起評估。

律師除了能協助判斷有哪些法律程序可以採取,也能依照個案情況協助規劃聲請保護令、提告、離婚或子女安排,避免只處理眼前的家暴事件,卻忽略後續可能影響自己的權益。

遇到家暴能離婚嗎?法巢帶你告別恐懼婚姻

可以考慮訴請離婚。 如果配偶有持續毆打、辱罵、威脅、控制等家暴行為,導致婚姻已難以繼續維持,就可能成為法院判准離婚的重要依據。

不過家暴案件常同時牽涉保護令、離婚、子女監護權、探視安排、刑事告訴與賠償,並不是只要證明「對方有家暴」就能一次解決所有問題,因此證據怎麼整理、法律程序怎麼安排都很重要。

法巢離婚律師團隊長期處理家事與離婚案件,也曾協助多起涉及家庭暴力、保護令及婚姻爭議的案件。律師會依實際家暴情況、現有證據與家庭狀況,協助評估離婚方式及後續法律程序。

如果你正因家暴考慮離婚,卻不知道現有證據夠不夠、該先申請保護令還是直接提起離婚訴訟,都可以先交由律師協助評估,再決定適合自己的處理方式。

常見家暴Q&A

Q1. 男女朋友間算家暴嗎?

算。男女朋友之間如果有毆打、威脅、騷擾、控制等不法侵害行為,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定的親密關係,也可能構成家暴,並可依實際情況尋求保護令或其他法律協助。

Q2. 前男友、前女友施暴,也算家暴嗎?

算。 即使已經分手、從未同居,前男友或前女友如果對你毆打、威脅、騷擾或有其他身體、精神上的不法侵害,仍可能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規定,也可以依情況聲請保護令。

Q3. 只有動手一次也算家暴嗎?

有可能。 家暴不一定要反覆發生才成立,即使只有一次毆打、推擠、拉扯或其他暴力行為,只要已對家庭成員造成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就可能屬於家庭暴力。

Q4. 家暴沒有驗傷單,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可以。 而且驗傷單不是聲請保護令的唯一證據,即使沒有驗傷紀錄,仍可以提出 LINE 對話、簡訊、錄音、照片、監視器畫面、報警紀錄或證人證詞等資料。

Q5. 只有辱罵、威脅,沒有動手也算家暴嗎?

有可能。 家暴不只包含毆打、推擠等身體暴力,若有辱罵、恐嚇、威脅、羞辱或其他精神控制行為,造成家庭成員心理上的恐懼、壓力或傷害,也可能屬於家庭暴力。

Q6. 被家暴可以直接離家嗎?會影響離婚或監護權嗎?

可以。 如果擔心家暴影響自己或孩子的人身安全,可以先離開住處,優先確保安全為第一!

若單純因家暴離家,基本上是不會因此失去離婚或監護權上的權利。若同時帶孩子離開,建議保留家暴、報警、驗傷或相關紀錄,並盡快請律師評估後續監護、探視及保護令安排。

Q7. 家暴可以要求對方搬出去嗎?

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要求對方搬出去,請求命對方遷出住居所,並禁止對方接近住家。

就算今天房屋是對方所有,也不代表一定不能聲請,法院還是會依被害人的安全需求與案件情況決定是否核發。

Q8. 另一半有家暴紀錄,會影響小孩監護權嗎?

有可能影響。法院決定小孩監護權時,會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判斷;如果一方有家暴紀錄,尤其曾對配偶或孩子施暴、威脅或造成恐懼,都可能成為法院的重要考量。

而且若家暴情節已影響孩子的安全、生活穩定或照顧環境,也可能影響監護權及後續探視安排。

另需特別注意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加害者會推定不利於行使或負擔子女之權利義務。

Q9. 遭受家暴除了申請保護令,還可以要求賠償嗎?

可以。如果家暴行為造成身體受傷、精神痛苦或其他損害,被害人除了聲請保護令,也可以依個案情況請求醫療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民事賠償。

若家暴同時涉及傷害、恐嚇等犯罪,也可以另外評估是否提出刑事告訴。

Q10. 家暴報警後一定要提告嗎?

不一定,報警主要是先制止家暴、保障人身安全並留下紀錄,不代表之後一定要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求償。

若家暴行為涉及傷害、恐嚇等犯罪,可以再評估是否提出刑事告訴;如果因此受傷、產生醫療費、工作損失或精神痛苦,也可以另外評估是否提出民事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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