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廢除後,還能告妨害家庭嗎?外遇除罪化賠償更容易-法巢
通姦罪在 2020 年 5 月 29 日已經由司法院大法官正式宣布通姦罪違憲,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許多人聽到後非常擔心:通姦罪除罪化後,外遇就不用再受刑事處罰了,外遇會不會變得更嚴重?
其實並不會,因為通姦罪成立的條件其實相當嚴苛,而現在雖然少了刑事處罰,但是要求民事賠償的蒐證門檻更低、保障範圍也更廣。
如果你對通姦罪除罪化的原因以及現在的法律怎麼保障婚姻有許多疑問,看完這篇,你會有答案!
通姦罪是什麼?
通姦罪是指已婚者與婚姻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配偶就能對另一半及第三者提出刑事告訴。
《刑法》第 239 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也就是說,通姦罪要成立,必須要有實際的證據證明:配偶與小三「兩人的生殖器有結合」,只是接吻、擁抱、裸睡、甚至口交等行為都不算,大幅提升了提告通姦度的困難度。
許多人因此拜託徵信社破門抓姦、偷拍性愛畫面,想公開羞辱另一半,常常導致暴力衝突;同時多數受害者也曾被不良徵信社誘騙,導致破產,這些行為都是造成通姦罪修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姦罪違憲理由是什麼?
通姦罪違憲的理由有侵害性自主權、不符比例原則、違反平等權 3 點,我們可以從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來了解通姦罪違憲的原因:
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對憲法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於此範圍內,本院釋字第554號解釋應予變更。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且因刑法第239條規定業經本解釋宣告違憲失效而失所依附,故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 侵害性自主權(《憲法》第 22 條)
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是否要發生性行為」以及「與誰發生性行為」。通姦罪動用刑罰處罰婚外性行為,使國家公權力嚴重干預了個人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 - 不符比例原則(《憲法》第 23 條)
外遇雖然不對,但沒有嚴重損害公眾利益,民事賠償就足以彌補,不需要動用刑事處罰來解決私人感情糾紛。 - 違反平權(《憲法》第 7 條)
原本讓受害者可以撤回通姦罪,是希望受害者撤回訴訟後能夠繼續維持婚姻,但實際上卻變成受害配偶可以「只告第三者」,讓刑法變成了私人報復的工具。
除了上述通姦罪違憲理由外,以下三點也是通姦罪除罪化的原因:
- 避免侵害隱私權(理由書第 32 點)
國家為了獲取通姦罪的證據,往往需要進行大規模的搜索、扣押,介入人民的私領域,而且性生活會記載並公開在判決書中,嚴重傷害的人格尊嚴與隱私權。 - 對婚姻有負面影響(理由書第 32 點)
雙方在法庭上對質、交互詰問性行為的細節,反而讓原本可能修復的關係徹底破裂。 - 與時俱進(理由書第 24 點)
過去社會為了保護婚姻犧牲個人的性自主或隱私權,但是現代社會越來越重視個人意願,保護個人自由與家庭婚姻應該一樣重要,法律必須跟上社會的觀念變化。
所以可以知道通姦罪除罪化後,雖然外遇行為多數都不再構成刑事犯罪,但仍然要面臨民事賠償!
通姦罪廢除後,可以告妨害家庭嗎?
通姦罪除罪化後,單純的外遇行為已經無法告妨害家庭了,除了重婚罪外,妨害家庭罪沒有其他條文處罰婚外情:
| 妨害家庭相關罪名 | 妨害家庭罪構成要件 | 刑責 |
|---|---|---|
| 通姦罪(已廢除) | 與他人發生性行為 | 已除罪化 |
| 重婚罪 | 已婚卻又再結婚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和誘罪 | 哄騙未成年人離家 |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略誘罪 | 強迫帶走未成年人 |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此,更實際的做法不是提告妨害家庭,而是提告「侵害配偶權」,要求另一半和第三者提供民事賠償,保障自己的權益。
妨害家庭賠償金額是多少?
妨害家庭賠償金額大約為 50 ~ 100 萬元以上,除了外遇行為外還涉及重婚罪,情節較為嚴重,所以判處精神撫慰金的金額通常比通姦罪或侵害配偶權更高。
| 外遇罪刑 | 通姦罪 (已廢止) | 妨害家庭 (重婚罪) | 侵害配偶權 |
|---|---|---|---|
| 蒐證難度 | 極高 | 高 | 低 |
| 所需證據 | 抓姦在床 沾有體液的物品 用過的保險套 DNA鑑定 |
婚禮的錄影 喜帖 證人證詞 |
公共場合拍到的親密照 曖昧簡訊 行車紀錄器 |
| 刑事處罰 |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 賠償金額 | 20 ~ 60 萬元以上 | 50 ~ 100 萬元以上 | 10 ~ 100 萬元以上 |
通姦罪除罪化≠可以外遇
通姦罪的廢止並不代表法律放任外遇行為,而是將外遇從嚴苛的刑事訴訟,轉向更容易取得的民事賠償,對於受害者來說,「侵害配偶權」才是目前最能有效守護婚姻尊嚴,與經濟補償的方式。
掌握精準的蒐證技巧與了解賠償行情,比死守刑事告訴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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