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對方提告離婚,法院是否一定會判准?其實未必。
尤其在沒有重大婚姻破綻的情況下,法律保障的不只是想離婚的一方,更守住了願意維繫婚姻與家庭的另一方權益。
本案由【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代理的當事人 Z先生,就是這樣一位不願放棄家庭的父親與丈夫。
面對妻子提起離婚訴訟,Z先生選擇堅持「不離婚」,最終在 劉維濬律師 的代理下,成功讓法院駁回對方的離婚請求,保住了自己的家庭完整與子女權益。
當對方提告離婚,法院是否一定會判准?其實未必。
尤其在沒有重大婚姻破綻的情況下,法律保障的不只是想離婚的一方,更守住了願意維繫婚姻與家庭的另一方權益。
本案由【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代理的當事人 Z先生,就是這樣一位不願放棄家庭的父親與丈夫。
面對妻子提起離婚訴訟,Z先生選擇堅持「不離婚」,最終在 劉維濬律師 的代理下,成功讓法院駁回對方的離婚請求,保住了自己的家庭完整與子女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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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先生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子女。
妻子因生活摩擦、感情冷卻等因素,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主張:
並請求法院裁判離婚,結束婚姻關係。
然而實情並非如此。
Z先生找到【法巢】後,由劉維濬律師協助分析案情,立即發現:
🔹 雖然雙方關係緊張,但未構成《民法》第1052條所列「重大婚姻破綻」
🔹 Z先生從未外遇、未有家暴、未惡意遺棄
🔹 有穩定工作、仍履行父職義務,願意繼續努力修復關係
🔹 長輩亦願意協助調和關係,共同維繫孩子的家庭環境
劉律師主張:
「婚姻是雙方承諾的關係,法院不應輕易解體家庭,尤其我方並無重大過失。」
「若因單方情緒提告就可離婚,法律對家庭的保護將蕩然無存。」
法院審理後,重點認定如下:
✅ 妻子所主張的婚姻破綻,並無具體重大事由佐證
✅ 雙方仍維持部分家庭互動與子女聯繫
✅ Z先生有積極維持婚姻之意願,態度誠懇,具努力空間
最終判決結果:
🔹 駁回女方離婚請求
🔹 Z先生成功守住婚姻,維護父親與配偶身分的正當權利
問題 | 法律說明 |
---|---|
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會怎麼判? | 若無重大婚姻破綻(如外遇、家暴、惡意遺棄),法院有可能駁回離婚請求。 |
感情淡了也算離婚理由嗎? | 不算。法院認定須有客觀重大原因,非主觀「不愛了」可成立離婚。 |
要怎麼反駁離婚訴訟? | 可由律師協助釐清整理證據,證明婚姻尚未破綻、仍有修復空間或未符合法定離婚事由。 |
Z先生的案例告訴我們:
在婚姻裡,堅持不是懦弱,而是一種對家庭的承諾與責任。
當對方試圖以主觀情緒提出離婚,而你仍願意為家庭努力,法律會站在你這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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