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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假怎麼請?證明怎麼準備?一定要當天請嗎?完整解析!
November 25,2025
家庭照顧假怎麼請?證明怎麼準備?一定要當天請嗎?完整解析!
家庭照顧假是台灣勞工面對孩子生病、長輩突發狀況或學校停課時,最常需要使用的假別之一。但實務上仍有許多人不確定:
「家庭照顧假要附證明嗎?」
「證明一定要當天嗎?」
「如果太忙沒來得及請,隔天還能補請嗎?」
本文以律師視角,結合法律條文、勞動部函釋、法院判決,帶你一次看懂家庭照顧假的證明、條件、薪水與當天請假的規定。
家庭照顧假規定在哪裡?法律基礎一次看懂
家庭照顧假的法源不是勞基法,而是《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0 條。
立法目的很單純:讓勞工在家人生病或突發狀況時,可以安心照顧,不用擔心被扣考績或記缺勤。
家庭照顧假適用情況:
- 家庭成員預防接種(如疫苗接種)
- 發生嚴重疾病(住院、手術等)
- 重大突發事故(停課、車禍、突發住院等)
家庭成員依《民法 1123 條》包含:
- 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姊妹
- 配偶及其直系親屬
- 未婚同居但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之伴侶
- 長期同住之家屬
重點:只是室友、朋友、短期同住者,不符合。
家庭照顧假證明怎麼準備?雇主能要求什麼?
很多雇主誤以為必須要醫院診斷書才能請家庭照顧假,但這是不正確的。
勞動部105年函釋(勞動條4字第1050131862號)明確指出:
只要能證明「確有親自照顧家屬的需要」即可,不限形式,不必診斷書。
可用的證明包含:
- 掛號單
- 施打疫苗記錄/預約通知
- 醫療收據、藥袋
- 學校停課公告
- 家長群組傳訊截圖
- 警局或事故相關證明
雇主不能要求過度昂貴或不必要的證明。
家庭照顧假一定要當天請嗎?可否隔天補請?
許多人擔心「事後請假會不會不算?」
答案是:家庭照顧假可以事後補請,不一定要當天。
原因是:
- 家庭照顧假本質是處理突發狀況
- 當天通常忙於送醫、照顧孩子
- 法律沒有要求「當天請」
- 勞工請假規則也允許「事後補件」
常見情況:
- 小孩深夜發燒→隔天補請
- 家人突發住院→當日忙到沒通知→補請仍有效
- 停課通知半夜發出→隔天早上補請
雇主若以「非當天」為理由拒絕=違法。
家庭照顧假薪水怎麼算?會扣薪嗎?
家庭照顧假=無薪假(依事假薪資規則辦理)
但不得扣全勤,不得記缺勤,不得評考績不良。
薪資計算方式(以月薪制為例):
月薪÷30=一日薪資
30,000÷30=1,000元
若請2天家庭照顧假→扣2,000元
只扣薪,不扣全勤、獎金、考績。
家庭照顧假會影響考績嗎?
- 主管不得拒絕家庭照顧假
- 不得記缺勤
- 不得扣全勤
- 不得因請假打壓考績
違法者可處2~30萬罰鍰。
家庭照顧假FAQ
Q1:家庭照顧假一定要附證明嗎?
雇主可要求,但文件形式完全不限定,不必診斷書。
Q2:家庭照顧假可以隔天請嗎?
可以,法律允許補請,雇主不得拒絕。
Q3:主管說「要當天請才算」是真的嗎?
不合法,法條未規定「當天」。
Q4:證明不足會被記曠職嗎?
雇主可要求補件,但不能立即記曠職。
Q5:家庭照顧假有薪水嗎?
無薪,但不扣全勤、不影響考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