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1 月 3種離婚程序完整比較!離婚手續、條件與常見問題一次搞懂
Last Updated on 25 4 月, 2025 by 法巢
一、協議離婚(最快速、自辦成本最低)
舉例:
王小姐與丈夫協議:房屋、家電折半,子女監護權由媽媽負責,爸爸每月支付 10,000 元扶養費,流程順利,3 天內完成。
1. 定義與法源
- 法條依據:《民法》第1049、1050 條
- 流程重點:夫妻雙方書面協議 → 兩名證人簽名 → 共同至戶政事務所登記 → 完成離婚。
2. 文件準備
- 離婚協議書(三聯式):夫妻雙方各執一份,戶政機關留存一份,如夫妻雙方辦理離婚後所執離婚協議書不見,往後可至戶政調取
- 雙方身分證、印章
- 雙方戶口名簿正本:可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每份30元
- 2 年內證件照:用於離婚後換發身分證
3. 實務注意事項
- 子女監護與探視:《民法》第1055、1056 條
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前提,別只寫「各半監護權」,要細訂探視時間、假日安排。
- 剩餘財產分配:《民法》第1030-1 條
建議列明不動產、存款、股票等數額與分配比例,避免日後爭議。
- 扶養費與贍養費:
- 扶養費(第1116條):依實際需要、雙方能力計算。
- 贍養費(第1057條):若生活陷困,可一併協議或另行申請。
- 律師把關:若涉財產龐大或子女多,建議先行諮詢律師草擬,確保無遺漏條款。
4. 流程與費用
- 辦理時程:一般當日即可完成,約 30 分鐘。
- 規費明細:
- 換發身分證規費:50 元
- 戶口名簿:30 元/份
- 中英文離婚證明書:100 元/份
二、調解離婚(法院調解,公信力高)
舉例:
李先生夫妻對於共同財產分配有爭議,法院在第一次調解後雙方各退一步,第 2 次調解即達成 60:40 分配比例,並簽發調解筆錄。
1. 何時適用?
- 子女監護、扶養費尚未談攏
- 財產分割或贍養費爭議
- 一方不同意離婚,但願意調解
2. 調解流程
- 提出調解申請:向所在地地方法院家事庭提出書面申請。
- 調解庭次:通常 1–3 次,平均 4 個月內完成。
- 簽發調解筆錄:與判決效力相同,可直接登記事項。
- 戶政登記:憑「離婚調解筆錄」至戶政辦理。
離婚案件是屬於強制調解的案件類型,當事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必須先進行調解程序,如果真的調解不成才會進入離婚訴訟的程序。
3. 文件準備
- 離婚調解筆錄正本
- 申請人戶口名簿
- 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2 年內證件照
4. 優勢與費用
- 優勢:
- 有法官/調委會協助,公正且程序簡易
- 無需雙方一同到戶政,一人持筆錄即可
- 費用:調解本身免費;若調解至訴訟,已繳裁判費可退還 2/3
三、裁判離婚(訴請離婚)
舉例:
張小姐丈夫拒絕離婚,並有家庭暴力紀錄。經律師蒐集通話錄音、驗傷單及警局報案書,法院於首次開庭即判准離婚。
裁判離婚是指雙方無法協議離婚,經調解離婚也無法取得共識時請法院裁判。然而裁判離婚是需要有離婚要件的,並不是說個性不和想離婚,法院就會判離婚。
1. 法定要件:《民法》第1052 條 十大事由
重婚
與他人通姦
配偶施虐或被虐待
對配偶直系尊親屬施虐
惡意遺棄
意圖殺害
不治之惡疾
精神病重大且不治
生死不明逾 3 年
因犯罪被判期刑逾 6 月
若不符合上述,可依「其他重大事由」(破綻主義)請求。
例如:
- 長期嚴重冷漠、缺乏正常夫妻關係
- 持續性精神虐待,如長期家庭暴力、冷暴力或極端控制行為
- 一方長期不履行婚姻義務,例如完全不提供經濟支持或長期分居卻無法協議離婚
- 另外一方與他人有親密關係,但未有證據達通姦之程度。
但須法院綜合考量婚姻關係破裂程度。
2. 訴訟流程
- 委任律師+蒐集證據
- 通訊紀錄、照片、驗傷單、警局報案證明、分居證明等。
- 遞狀繳費:
- 只請求離婚:3,000 元
- 含子女監護/扶養費:4,000 元
- 調解程序(強制調解)
- 開庭審理:雙方舉證、辯論
- 判決確定 → 戶政登記
- 委任律師+蒐集證據
3. 時間與費用
- 時程:6 個月–1 年以上
- 費用:裁判費 3,000–4,000 元+律師費(視律師經驗與案件難易)
4. 證據蒐集策略
- 家庭暴力:驗傷單、錄音、照片、警局報案紀錄
- 通姦:對話截圖、住宿憑證、證人證詞
- 冷暴力/分居:LINE 對話、房東證明、公證分居協議
四、離婚後關鍵事務
子女改姓(《民法》第1059條)
- 未成年:父母書面同意
- 已成年:子女自行申請
報稅申報
- 離婚年度可個別或合併申報
- 子女免稅額由實際扶養方申報(《所得稅法》第17條)
強制執行
- 對方欠扶養/贍養費:申請扣薪、查封動產不動產
更換證件
- 於戶政辦理身分證、護照、健保卡等更新配偶欄位
五、常見問答(FAQ)
離婚一定要律師代辦嗎?
協議離婚:不強制,建議律師把關契約條款。
訴訟離婚:建議聘律師,以免證據、程序受損。
證人資格如何?
需年滿 20 歲,具完全行為能力,且非當事人親屬最佳;證人僅簽協議書,無需出庭。
調解筆錄簽完能撤回嗎?
原則上調解筆錄等同判決,不可撤回;如欲變更須另行訴訟。
離婚後多久可以再婚?
登記完成即具效力,可立即再婚。
分居證明怎麼取得?
透過公證人辦理「夫妻分居證明書」,或由戶政記載分居事實。
裁判離婚敗訴率高嗎?
若證據充分、事由明確,判准離婚率高;建議事前諮詢律師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