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是給未成年子女生活保障,孩子的生活及教育都需要金錢開支,法院通常就扶養費的分擔與支付問題會與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歸屬一併處理。而贍養費則是規定在民法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予相當之贍養費。因此贍養費不是離婚必須支付的義務費用,因此要求贍養費是有條件限制的。...

保護令是一項法律措施,保護受到威脅、騷擾或家庭暴力等侵害的人。它可以限制加害人與受害人接觸,保護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當家暴法所定家庭成員(如:夫妻、同居對象)遭遇身體或精神暴力對待,便可聲請。而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夫妻之間的家庭生活費用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通常會以夫妻之經濟能力、家事勞動去衡量雙方該如何分擔,例如太太在外工作、先生在家擔任家庭煮夫,那便是由太太來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另外,也可以婚前協議書約定每月一人要支付多少。...

律師費用與律師的知名度、經驗、能力等,都是息息相關的。不僅如此律師費用也會依案件的複雜度、難易度、要花費的時間精力、開庭位置的遠近有關,以上這些都是會關乎到律師的工作量以及報價。律師費用也會跟律師的專長領域有關,例如:刑事律師、離婚律師、家事律師、民事律師、不動產律師、商事律師。隨專長領域不同,費用也會有所差異。...

雖然律師費用可能會讓人感到負擔,但考慮到法律事務的複雜性和律師提供的專業服務,支付律師費是值得的。影響律師收費的外在因素有案件複雜度以及擅長案件類型,了解律師的相關資歷和經驗,選擇合適的律師,以避免找錯律師、延誤良機。 ...

遺產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之不動產、動產和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如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股票、股權、存款、公債、債權、信託權益、獨資合夥的出資……等。繼承又分為概括繼承、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目前民法已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原則,不需特別辦理即為限定繼承,不會再發生父母債、子女還的情形。...

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夫妻一人要收養小孩,但僅有一方收養,沒有收養的另外一方與小孩沒有收養關係,可能會產生沒有完整家庭的感覺,所以規定夫妻如果要收養小孩,必須共同收養。除非是繼父、繼母收養他方原本之小孩(無論是未婚或是前婚姻所生),因為他方原本小孩與父母已有父母子女關係,就只需要繼父、繼母單獨表示收養即可。又或者夫妻另外一方生重病監護宣告,或是到無法找到超過3年,才能夫妻其中一人單獨收養小孩。...

我國民眾由於傳統分家產概念,認為一定要全體繼承人同意,才能辦理後續繼承事宜,包括遺產中土地、建物等不動產的移轉登記,但是依據土地法第73條第1項,任何一個繼承人都可以單獨為全體繼承人聲請辦理繼承登記,只是要辦理成「公同共有」,不需要得到其他繼承人同意或授權,只是無法辦理成「分割登記」,除非經過全體繼承人協議分割或起訴請求分割。...

我國民法第1094條規定之法定監護人,包括法定監護人與選定監護人。在受監護人未成年情況下,監護人往往要操心受監護人的種種事務,包括教育、身體狀況等等。然而,監護人有時候因為照顧受監護人感到疲累,或因為經濟因素(如收入狀況不佳)、工作因素(被公司調派國外)、情感因素等,而不欲繼續擔任監護人,依照民法第1095條規定,監護人只要有「正當理由」,就可以向法院辭任監護人職務,而法院如果許可辭任,也會另外選任新的監護人。 ...

現代人辛苦工作多年,攢累不少積蓄、房屋、土地、股票,為了確保子女可以分得努力的成果,又避免在往生後,子女為遺產產生糾紛對簿公堂,所以近年「財富傳承」概念已經深植,不少人都會選擇以「遺囑」方式為財富傳承分配之方式。然而,我國民法對於遺囑是否合法,規定要求見證人予以見證,而對於見證人資格有所限制,如果一般民眾未注意違反見證人限制,導致遺囑無效,將無法達到財富傳承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