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離婚與親權爭議時,不只是「誰當監護人(親權人)」,更關乎誰能真正保障孩子的福祉。X小姐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面對對方強勢提告並試圖奪取監護主導權,她選擇尋求法律協助,最終成功爭取到孩子的照顧安排主導權與扶養費,為自己與孩子創造穩定未來。
在面對離婚與親權爭議時,不只是「誰當監護人(親權人)」,更關乎誰能真正保障孩子的福祉。X小姐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面對對方強勢提告並試圖奪取監護主導權,她選擇尋求法律協助,最終成功爭取到孩子的照顧安排主導權與扶養費,為自己與孩子創造穩定未來。
對方具備較高經濟條件,擁有自有房產,而我方當事人X小姐則需租屋扶養孩子。對方試圖以「收入較高、環境較好」為由,要求取得監護主導權,甚至揚言將孩子接回、切斷聯繫。
在訴訟過程中,對方刻意淡化我方長期實際照顧的事實,並以「共同監護」之名,欲干涉未來所有教養安排。
X小姐自孩子出生以來就是實際照顧者,從生活起居、醫療照護、學校溝通到心理情緒陪伴,無一不是她親力親為。她穩定就業、性格溫和,深受師長與親友信賴,是孩子日常生活中的安全依附與情感重心。
反觀對方,長期未實際參與照顧,甚至多次明言「不願意負責孩子的生活」,但在離婚程序中卻轉而主張要搶奪監護權,顯然動機不在育兒而在操控與談判籌碼。
本案由博策法律事務所的陳貞宜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全程指導當事人蒐集有利證據,並在法庭上據理力爭、逐點拆解對方主張。最終法院判決雙方雖然採「共同監護」,但明確判決X小姐為主要照顧者,並認定在非屬重大事項(如出養、移民、出國就學、變更姓氏、更名、未成年結婚)以外的所有事項,X小姐可單獨決定,具體效果近似於「另類的單獨監護權」。
監護不只是名義,法院最重視的是「誰實際照顧孩子、誰能提供穩定生活」。
扶養費不是平均分攤,會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與照顧比例合理分配。
找對律師很重要,讓你的照顧紀錄、付出與主張,能在法院中被清楚呈現與肯定。
X小姐的故事提醒所有父母:只要你真正投入照顧,就有依法主張的正當性與底氣。
在孩子的未來面前,堅持不是對抗,而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溫柔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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