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的攻防,不只是法律爭奪,更是對孩子未來的深刻責任與承諾。
本案當事人是一位堅強的母親,她曾因長期遭受前夫情緒控制與言語施壓,罹患憂鬱症。但即便在身心最低潮時,她依然沒有放棄照顧兒子,努力支撐生活。最終,她決定結束這段破裂的婚姻,委任【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的 劉維濬律師 協助辦理離婚與爭取兒子的單獨監護權。
監護權的攻防,不只是法律爭奪,更是對孩子未來的深刻責任與承諾。
本案當事人是一位堅強的母親,她曾因長期遭受前夫情緒控制與言語施壓,罹患憂鬱症。但即便在身心最低潮時,她依然沒有放棄照顧兒子,努力支撐生活。最終,她決定結束這段破裂的婚姻,委任【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的 劉維濬律師 協助辦理離婚與爭取兒子的單獨監護權。
離婚程序雖在律師協助下順利調解,但雙方在孩子監護權上的主張分歧極大,調解最終破局,進入法院訴訟階段。
對方主張:
「她有憂鬱症,不適合帶孩子。」
並提出舊診斷證明,企圖以精神健康為攻擊焦點,讓這位母親失去孩子監護權。
在劉維濬律師的協助下,我們有系統地提出下列反駁與佐證:
✅ 醫療資料說明:委託人已完成治療,病情穩定,無復發跡象
✅ 社工訪視報告:孩子情感依附明顯,與母親互動良好、情緒穩定
✅ 照顧事實證明:自出生以來由母親主要照顧,父親長期缺席
✅ 經濟能力證明:母親具穩定工作與足額積蓄,居住環境安全適宜
更重要的是,法官明確認知到:
「過去的憂鬱症,是因婚姻關係中的創傷所導致,非不可逆的監護障礙。」
而在離婚後,當事人已脫離負面影響,重建正常生活與育兒節奏。
最終,法院裁定由母親擔任單獨監護人,並認可她的復原力、照顧能力與孩子最佳利益的一致性。
對於這位母親而言,這不只是一紙判決,更是對她多年來照顧與堅持的肯定。她終於能放心地說:
「我不只是孩子的母親,我也是他最穩定的依靠。」
問題 | 法律觀點 |
---|---|
有憂鬱症就不能當監護人嗎? | ❌ 錯誤。法院重點是是否能提供穩定照顧環境,疾病控制穩定、無危險行為者仍可擔任監護人。 |
父母都想爭監護,法院怎麼判? | ⚖️ 法院會考量孩子年齡、主要照顧事實、經濟能力、親子關係、居住環境與孩子意願。 |
一定要打官司才能要到監護權嗎? | ❌ 不一定。若雙方能協議,仍可透過調解處理。但若僵持不下,訴訟是必要選項。 |
這場官司的重點,不是「誰有過去的病史」,而是誰真正愛孩子、為孩子準備好未來。
劉維濬律師透過清晰法律策略與嚴謹證據布局,讓當事人突破社會對憂鬱症的偏見,成功為孩子爭取到最安全、穩定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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