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案件中,監護權的爭奪往往是最激烈、最情緒化的一環,尤其當雙方對孩子的教養、未來方向有極大分歧時,更是一場關乎身分、責任與情感的拉鋸戰。
本案由【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的劉維濬律師親自負責,成功幫助委託人 C 先生在離婚訴訟中取得兒子的單獨監護權,並妥善協調母親的會面交往時間,最終讓這起原本可能激烈對立的家事爭議,以理性與穩定收場。
在離婚案件中,監護權的爭奪往往是最激烈、最情緒化的一環,尤其當雙方對孩子的教養、未來方向有極大分歧時,更是一場關乎身分、責任與情感的拉鋸戰。
本案由【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的劉維濬律師親自負責,成功幫助委託人 C 先生在離婚訴訟中取得兒子的單獨監護權,並妥善協調母親的會面交往時間,最終讓這起原本可能激烈對立的家事爭議,以理性與穩定收場。
C先生的太太因長期與婆婆相處不睦,搬離夫妻共同居住的住所,並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希望正式結束婚姻關係。由於雙方仍育有一位未成年子女,本案最關鍵的爭點正是——孩子的監護權應由誰負責?
眾所皆知,在實務上法院通常將監護權判給主要照顧者,而多數情況下這個角色是母親。也因此,當C先生懷著忐忑心情走進律師事務所時,他坦言:
「我知道我不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但我是他爸爸,我的長輩也把這個男孫看得很重,我不能就這樣讓他離開我們家。」
劉律師在詳細了解C先生的家庭結構、孩子成長歷程與目前教養安排後,認為本案具備翻轉監護權的可能性,但需具備明確的策略與合理主張。
他以其擅長的家事調解經驗與對法院審酌標準的理解,協助C先生準備以下資料與論點:
這樣的策略讓法院在判決時不再僅以「過去由誰照顧」為依據,而是更全面地考量孩子未來的利益與雙親的共同教養規劃。
在法院主持下完成家事調解程序後,本案最終結果如下:
✅ C先生取得兒子的單獨監護權
✅ 雙方訂立具體會面交往時間表,保障母親探視權
✅ 協議內容合法具效力,避免日後爭議重演
✅ 審理過程中無激烈對抗,孩子情緒未受影響
此案不僅為C先生保住了家庭責任,也讓傳統長輩的心理得以安慰,更重要的是,孩子的成長安排更加穩定且具前瞻性。
👉 點我看:台中離婚法律諮詢首選 | 5大台中離婚律師推薦
法院考量因素 | 重點說明 |
---|---|
誰是主要照顧者? | 實際照顧時間、投入程度、生活起居安排與孩子互動紀錄 |
哪一方的成長環境較穩定? | 就學地點穩定、是否有親屬協助照顧、住房狀況與社區安全 |
是否尊重對方探視權? | 不阻撓探視、能主動配合時間安排、維持雙親關係連結 |
是否具備教養能力? | 經濟能力、生活自理與穩定度、對子女教養的價值觀與方式 |
孩子本人意願(如適齡) | 7 歲以上可參酌其意見,12 歲以上意見具參考性甚至主導性 |
C先生的故事證明,只要具備充分準備與正確法律協助,父親在監護權爭議中也能翻轉局勢,守護孩子的成長權益。
如果您正面臨離婚訴訟、監護權爭奪、探視權安排等家事困境,請不要孤軍奮戰。讓【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專業律師與協商顧問為您量身擬定策略,用法律守住您最在乎的家人。
📞 預約免費法律諮詢
👉 點我立即:免費離婚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