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的維繫,不只靠一紙登記,更需要雙方經營與承諾。
本案 U先生 與 O小姐 結婚後僅約兩個月,O小姐即前往外縣市工作,自此長期離家,五年來每週僅短暫返家兩日,幾無實質共同生活。即使U先生一再包容與等待,對方仍遲遲未回歸家庭,甚至逐漸淡化聯繫、拒絕回應訊息。
在忍耐多年後,U先生透過【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尋求專業離婚律師協助,並正式委任離婚律師陳貞宜提起訴訟。
法院審酌雙方多年形同分居、婚姻目的無法實現等情況,認定婚姻已無繼續可能,判准離婚,U先生最終成功脫離形式存在卻早已失去實質的婚姻關係。
✅ 案情回顧:O小姐婚後即赴外縣市工作,五年來每週僅返家兩日,婚姻名存實亡
U先生與O小姐於民國XXX年結婚,婚後僅約兩個月,O小姐即以工作為由前往外縣市長期居住,自此生活重心不再於家庭。五年期間,她每週僅返家兩日,其餘時間皆未與U先生同住,夫妻間實質互動極為稀少。
U先生雖仍維持婚姻關係、持續負擔家庭責任,但O小姐未有積極維繫婚姻之行為,後更漸漸拒絕回應訊息、疏於往來,至XXX年間更停止返家,婚姻關係實際上早已破裂。
⚖️ 法院認定:配偶長期離家不歸,拒絕同居已構成重大婚姻破綻
法院審酌後認為:
- 雙方雖有婚姻登記,但已多年無共同生活事實
- 被告自願離家長居,對婚姻毫無維繫作為
- 對原告訊息不予回應,未告知居住或聯絡方式
- 婚姻目的(共同生活、扶持)已無法實現
✅ 法院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認定婚姻已發生重大破綻,判准雙方離婚。
✅ 結語:婚姻不是空殼,放手是對雙方的尊重與解脫
U先生多年來為家庭努力,卻無法換得O小姐的回應與陪伴。
他選擇透過法律捍衛尊嚴與婚姻的真實意義,在專業離婚律師協助下成功離婚,也提醒所有人——離婚不是放棄,而是選擇不再獨自承受。
📞 配偶長期離家、不返同居?婚姻名存實亡怎麼辦?
👉 現在就預約【免費離婚法律諮詢】,讓專業律師助你脫離暴力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