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不知情的感情錯誤,不該演變成百萬訴訟壓力。
本案當事人原本只是單純與男友交往,未料對方竟是已婚人士。雖然當事人知情後即刻道歉並與對方元配簽署和解書,卻仍遭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高達百萬元!
所幸在邱竑錡律師的專業協助下,成功舉證和解效力,法院最終駁回全案求償,當事人順利脫身。
一段不知情的感情錯誤,不該演變成百萬訴訟壓力。
本案當事人原本只是單純與男友交往,未料對方竟是已婚人士。雖然當事人知情後即刻道歉並與對方元配簽署和解書,卻仍遭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高達百萬元!
所幸在邱竑錡律師的專業協助下,成功舉證和解效力,法院最終駁回全案求償,當事人順利脫身。
當事人與男友穩定交往,某日晚間如往常般共度夜晚,卻在半夜驚醒——門被打開,一名怒氣沖沖的陌生女子質問:「為什麼要外遇?!」
她這才震驚得知男友其實早已結婚,而自己毫無所知地「變成了小三」。
隨即,她當場道歉,也解釋他真的不知道男友已婚的事情,並承諾不再與對方聯絡。
雖然事後當事人已與男方元配簽訂和解書,並誠摯表達歉意與不再聯繫承諾,原以為事件告一段落。
沒想到,元配事後再度以「侵害配偶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求償金額竟高達新台幣100萬元。
對方主張:「和解不代表免責,當時只是道歉,不構成放棄求償權利。」
邱竑錡律師受託後,立即從和解效力與當事人主觀無過失兩大方向展開抗辯,向法院詳述以下重點:
✍️ 和解書簽訂時間點早於對方主張之「侵害配偶權行為」,訴訟基礎已消滅
🤝 當事人已在和解書中明確表達歉意,並承諾不再聯繫,具終結爭議之效果
🧾 雙方對相關情事已達成合意並履行完畢,符合民法「紛爭終結原則」
此外,邱律師亦強調,當事人在與男方交往期間,完全不知對方已婚,且在知情當下即主動道歉與退場,具體展現善意,並無任何惡意或侵害故意,依法不構成侵害配偶權。
✅ 最終法院採納我方主張,認定對方已就同一事件達成有效和解,無再提起請求之正當理由,駁回全部求償訴訟請求,當事人成功脫離百萬賠償陰影。
當事人原只是陷入一場感情誤會,卻險些背上百萬賠償責任。
幸好,她選擇委任經驗豐富的邱竑錡律師,透過和解效力抗辯成功,擋下鉅額賠償的侵害配偶權訴訟。
這也提醒每一位曾因感情錯誤受傷的人——錯誤可以道歉,但權益需要律師來守護。
📞 擔心誤當小三被告?不確定和解效力是否保障你?
👉 馬上預約【免費法律諮詢】,由邱竑錡律師為你解析侵害配偶權訴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