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性情突變竟是外遇!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賠80萬元

當婚姻中的冷漠與指責悄然出現,背後往往藏著不為人知的真相。
本案當事人原本以為是自己做得不夠好,才導致丈夫逐漸變得挑剔與冷淡,直到她意外發現丈夫私下購買女性貼身內衣與情趣用品,才驚覺這一切背後的真相──丈夫早已外遇

在諮詢【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後,她決定委任經驗豐富的陳貞宜律師協助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最終法院認定丈夫與第三者間存在不當關係,判決第三人應賠償當事人精神慰撫金新台幣80萬元,還她一個遲來的公道。

✅ 案情回顧:性情轉變、無端指責,其實是婚外情徵兆

當事人與丈夫婚後多年,起初感情融洽。但近年來,丈夫逐漸變得冷漠、不耐煩,經常無故對她言語苛責,甚至貶低她的能力與價值。她原以為是自己出了問題,陷入深深的自我懷疑與痛苦。

直到某天,偶然在家中發現丈夫藏有女性貼身內衣、情趣用品與可疑收據,才意識到——這些物品不可能是為自己準備的。

🧾 證據蒐集與法律攻防:陳貞宜律師逐步建立不正當關係事實

在律師建議與協助下,當事人理性整理丈夫的消費紀錄、通訊軟體截圖與物品實體照片,並採合法方式保留證據。
律師團隊向法院指出:

📌 被告購買女性用品之金流紀錄與物證,無法合理解釋用途

📌 LINE對話內容顯示第三者與丈夫之間互動曖昧,稱呼親暱

📌 第三人無法合理否認與丈夫之密切往來

法院審酌全案後認定:該名第三人與當事人丈夫間確實有不正當情感交流,已逾越一般社交互動分際,構成對婚姻的侵害,判決第三人應賠償當事人新台幣80萬元。

💬 Q&A:配偶外遇怎麼提告?沒有抓姦也能贏?

項目實務建議
侵害配偶權是什麼侵害配偶權是指第三者與已婚者發生超越一般交往分際的親密關係,
損害了正配偶的婚姻尊嚴與精神利益,屬於民法第184條所規範的侵權行為。
是否需要請律師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評估案件,有助於釐清證據效力、撰寫起訴狀,
並在出庭時協助攻防策略,提高勝訴機率。
涉及通姦罪怎麼辦通姦罪自 2020 年已除罪化,僅能追究民事責任,
若對方行為影響婚姻,可依法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提告地點原則上可向「被告住所地」或「侵害行為地」之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建議律師評估訴訟便利性後再決定管轄法院。
出庭注意事項出庭時應保持冷靜、避免情緒化陳述,專注陳述事實與證據內容,
律師可協助擬定證詞方向與準備開庭策略。
法律事務總結侵害配偶權訴訟屬於民事法律事務的一環,需妥善蒐證與法律策略配合。
找對律師、掌握流程、冷靜因應,才能有效維權,避免事倍功半。

✅ 結語:不是你做得不夠好,是他早已背棄承諾

這不是一場報復,而是一次勇敢的自我保護。
在丈夫將過錯推向她、讓她質疑自己的同時,J小姐選擇用法律為自己發聲。透過陳貞宜律師的專業訴訟策略,她不僅成功爭回權益,也終結了長期的情緒勒索與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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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