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配偶也有權爭財產!成功幫新加坡L太太取得700萬現金與贍養費|離婚律師推薦實例

在異鄉努力經營婚姻的外籍配偶,若遭遇配偶背叛或不當對待,往往因語言與法律知識不足而處於弱勢地位。新加坡籍的L太太13年前嫁來台灣,本在新加坡擔任高收入職務,卻為了婚姻選擇辭職,在台灣專心當全職太太、照顧家庭。

多年來,她與丈夫勤儉持家,原以為可以安穩過一生,未料一場突如其來的投資詐騙,不僅讓家庭積蓄盡失,丈夫竟還要求離婚,要她「淨身出戶」與他另組家庭。

直至先生誤入投資詐騙群組,被持著年輕貌美照片的女子拐騙畢生積蓄後還要求L太太離婚,因L太太是外國籍不懂台灣法律,要將L太太淨身出戶,再與此女子另組家庭,L太太憤而前來與我們的離婚家事律師諮詢。

誤入詐騙,丈夫反過頭要求離婚

L太太的丈夫為國營事業單位職員,收入穩定,卻在退休前誤入詐騙集團,聽信冒充美女的詐騙手法,不但將積蓄陸續匯出,還打算「換掉」原配。L太太一時錯愕,心碎之餘更面臨法律難題,因不熟悉台灣法律流程與財產分配制度,幾乎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幸好她找到了【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並立即獲得離婚法律諮詢離婚律師推薦支援。

離婚律師迅速介入,協商比訴訟更能保住財產

經過律師與協商顧問深入了解,我們發現當下的首要目標不是打官司,而是「搶在對方繼續匯款給詐騙集團之前,儘速啟動協議離婚」。

專業判斷後採取三步驟處理策略:

  1. 由律師代表與先生協商快速協議離婚

  2. 要求一次性支付 700萬元現金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與贍養費

  3. 協議內容包含資產保全條款,避免進一步匯出

經過 1 個月密集溝通與策略安排,L太太最終與丈夫和平離婚並取得700萬現金,順利結束婚姻、保障自身權益,也得以安全返鄉與家人團聚。

離婚協商優於訴訟,掌握時機保住最多利益

許多外籍配偶或女性當事人常誤以為必須進入法院打官司才能爭取權益,卻忽略了「時間就是金錢」這句話在婚姻財產分配中更加適用。

本案若進入訴訟程序,勢必拖延數月甚至超過一年,屆時對方若將資產全部轉出,法院即使判贏,也無法實際執行,最終反而落空。

💡 常見問題:外籍配偶也能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與贍養費嗎?

問題解答
外國人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嗎?可以。配偶即使為外籍,只要婚姻在台灣合法登記,依法可主張《民法》第1030條之1的分配權利。
外籍太太能請主動提離婚訴訟嗎?外籍太太只要與配偶在台灣合法結婚,就能依《民法》第1052條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依法受理,不受國籍限制。若語言不通,法院可安排通譯,也可委任律師處理全案。
可以不進法院就處理完離婚嗎?是的,只要雙方同意,可透過離婚協議書完成戶政登記程序。
我不懂中文,可以找律師協助嗎?法巢團隊提供跨語言輔助與翻譯資源,外籍人士也能安心處理離婚事務。

結語:不是國籍問題,是你是否勇敢捍衛自己的權益

L太太的故事提醒我們,外籍配偶不是弱勢,只要找到對的律師與顧問,就能有力地說出「不」。

如果您也是外籍配偶,正面臨配偶不忠、財產被轉移、婚姻關係惡化等問題,請記得:法律保障每一位善良的人,無論你來自哪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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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外籍配偶爭取到700萬的剩餘財產分配及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