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離婚成功案例】20年婚姻飽受家暴與外遇!離婚律師助X先生保住房產、追討小王賠償

在家庭暴力與配偶背叛的雙重陰影下,許多當事人不知該如何脫身。彰化的X先生就是其中一位。與越南籍配偶結婚20年,婚姻生活卻長期充斥著家暴與外遇的痛苦,不僅自己屢次被羞辱毆打,太太甚至多次威脅:「你敢提告,我就離婚賣房,讓你跟女兒無家可歸。」

家庭陷困境,幸好女兒主動尋求離婚法律諮詢

面對精神與法律上的壓力,X先生選擇忍氣吞聲,直到兩位年幼時期撫養長大的女兒長大後,終於挺身而出。在網路上找到【法巢離婚法律諮詢網】後,女兒替父親預約了離婚法律諮詢的電話初談。

經由專業離婚律師與X先生進行詳細面談,我們團隊快速掌握案件重點:

  • 長期家庭暴力證據完整
  • 有明確外遇行為事證
  • 房產為夫妻共同居住使用,尚未完成轉讓
  • 太太有意以「出售房產」作為脅迫離婚的手段

專業離婚律師規劃策略,協議離婚不代表放棄權益

離婚未必一定要對簿公堂。經由法巢的家事律師協商顧問的規劃,X先生採取「先協商、後訴訟」的方式進行談判。過程中,我們清楚告知太太若任意處分婚後共同資產將涉及違法,並提出合法財產分配方案。

最終協議成果如下:

  • 房產完整保留在X先生名下,避免被太太變賣
  • 所有婚後存款與資產全數保留
  • 僅同意支付太太30萬元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補償
  • 成功協議離婚,免除未來家庭對立與訴訟風險

離婚後再提告,小王需為外遇行為賠償精神損害

協議離婚後,X先生轉而委任當天協助離婚協商的家事律師,對小王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其侵害配偶權

依照《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配偶若與第三人有不正當性關係,構成對婚姻權利的侵害,受害配偶得請求損害賠償。經舉證外遇事實與關係存續期間,法院最終判決小王應支付精神慰撫金,讓X先生得以恢復尊嚴並終止對方多年以來的傷害。

專業協商+法律訴訟並進,才是真正保障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本案能順利處理離婚、保住房產,又成功爭取到精神賠償,關鍵在於當事人有正確的求助對象。許多案件一開始若就誤信錯誤建議,錯過蒐證、錯過談判時機,反而導致財產分光、監護權失守、甚至背上債務。

專業離婚律師建議您:

  • 發現配偶外遇、家暴時,盡速諮詢律師確認法律風險與處理方式
  • 房產為婚後取得者,未必需分配對方,應由律師分析實際狀況
  • 協議離婚仍需明訂各項條件,避免未來財產與子女問題引發糾紛
  • 若對方另有婚外情人,亦可獨立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爭取賠償金

結語:法院是最後防線,協商是更高效的選擇

正如 X 先生的案例所示,離婚不一定是撕破臉、上法院的痛苦過程。透過專業律師團隊的引導,許多家事爭議都能在開庭前妥善協議。這不僅能保護孩子、守住財產,更能讓委託人從不幸婚姻中重新開始。

👉 若您正面臨外遇、家暴、監護權或財產分配問題,請立即諮詢【法巢法律事務所】,讓經驗豐富的離婚律師協商顧問為您爭取最佳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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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幫當事人離婚脫離家暴及外遇陰影,並保住房子不用分配給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