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幫當事人訴訟離婚,擺脫長期精神折磨與家暴控制|劉維濬律師勝訴案例分享

在許多婚姻中,真正的傷害並非來自拳頭,而是來自長期的冷漠、辱罵、羞辱與精神控制。
本案當事人 H小姐 就是在這樣的情境中默默承受多年,直到身心俱疲、生活幾近崩潰,她終於鼓起勇氣選擇離婚,也選擇相信法律。

不出錢、不出力,只出言語暴力的「家人」

H小姐的丈夫從未真正扛起家庭責任,從婚後就拒絕承擔家用,沒有收入時就伸手要錢、有收入時卻隱匿不交家計。孩子的教育、生活、租金、水電,全部壓在H小姐一人身上。

但最讓人崩潰的不是經濟負擔,而是 日復一日的精神折磨:丈夫經常辱罵她「沒用」、「養不起自己還生小孩」,甚至當著孩子面大聲羞辱與指責。

這些傷害在外人眼裡看不見,卻日積月累地讓H小姐患上焦慮、失眠,甚至出現身心反應。

法巢團隊接手,劉維濬律師挺身協助提起訴訟離婚

原本H小姐還猶豫:「是不是再忍一下、是不是他會改變?」
但當孩子也出現情緒問題、學校老師建議她正視家庭氛圍對孩子的影響後,她終於決定離開。

H小姐聯繫【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後,迅速由 劉維濬律師 接手案件。
劉律師協助H小姐整理:

  • 多年未盡扶養義務證據(匯款紀錄、帳戶明細)
  • 日常家暴語言的通訊紀錄與孩子證言
  • 精神狀況診斷證明與社工訪談報告

並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向法院提起 訴訟離婚請求,主張配偶有重大婚姻破綻與長期精神不法侵害。

法院肯認長期精神虐待構成重大婚姻破綻,判准離婚

法院審理後認為:

✅ 被告從未承擔家庭義務,經濟、教養全由女方承擔
✅ 長期言語暴力、人格貶抑構成「精神家暴」
✅ 婚姻關係已無修復可能,應准予原告請求離婚

最終結果:H小姐成功勝訴,正式解除婚姻關係,重獲人生自主權。

結語:離開不是逃避,是給自己與孩子一次重新開始的機會

H小姐曾經相信婚姻能夠改變一切,直到她明白,只有自己改變、走出來,世界才會真的改變
感謝她的信任,也感謝劉維濬律師的專業投入,讓一段壓迫的婚姻得以用法律劃上句點,換來一份自由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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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幫當事人訴訟離婚擺脫長期精神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