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未果仍成功離婚並取得監護權|劉維濬律師協助G小姐圓滿解決外遇婚姻爭議

面對配偶外遇,許多當事人第一時間的直覺反應是找徵信社蒐證抓姦,但實務上,「抓姦失敗」或「蒐證爭議」反而可能引來法律風險與訴訟困境。

本案當事人 G小姐 就曾面臨這樣的局面——先生外遇,自己委託徵信社協助捉姦,但過程中因時機、手段等問題未能順利完成,甚至有可能涉及法律爭議。G小姐本想透過正當方式捍衛婚姻與權益,卻一度陷入無助。

所幸在【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安排下,委由資深家事律師 劉維濬律師 接手處理離婚訴訟。在律師的專業評估與調解策略下,最終 不僅順利離婚,還成功取得未成年子女的單獨監護權,並讓對方書面放棄追訴任何與蒐證相關之責任。

從蒐證風險到訴訟準備,G小姐面臨的不只是情感背叛

G小姐長期發現先生行蹤異常、手機設密、通訊紀錄不公開,懷疑他另有對象,為此委託某徵信社協助抓姦。過程中雖曾鎖定地點,但由於現場調度與執行困難,抓姦過程未順利完成,蒐證品質與合法性存在疑慮。

當她得知可能反被告妨害秘密、侵入住宅等法律問題時,才意識到情勢的複雜性。

她說:

「我只是想證明他對不起這個家,但沒想到連我自己都可能觸法,真的很無助。」

這時,她選擇求助專業律師,並交由劉維濬律師全面接手離婚訴訟。

律師主導調解策略,監護權與法律風險一次解決

劉律師在全面掌握案情後,迅速評估幾個重點風險與處理方向:

  • 避免進入高對抗性的抓姦訴訟與蒐證爭議
  • 引導對方接受調解離婚、避免法院進入實質舉證與交互詰問
  • 以孩子照顧穩定性為主軸,爭取單獨監護權
  • 就徵信相關風險設計條款,要求對方放棄任何追訴與衍生民刑事權利

在法院家事調解程序中,劉律師憑藉豐富的實務經驗與精準的條文安排,最終成功促成:

雙方正式離婚,不再拉扯
✅ G小姐取得未成年子女的單獨監護權
✅ 對方書面承諾不追究任何關於抓姦與徵信相關責任
✅ 雙方財產與扶養責任明確劃分,避免後續糾紛

💡 抓姦證據不一定必要,理性訴訟與協調更有效

問題律師建議
抓姦失敗還能離婚嗎?可以。只要婚姻關係已破裂,仍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等主張離婚。
徵信社抓姦失敗會違法嗎?視行為而定,若涉及侵入住宅、偷拍影像等,恐涉刑法妨害秘密或住居侵入罪。
可以和外遇配偶調解嗎?可以。多數案件可透過調解處理離婚、財產、監護與賠償問題。
離婚一定要訴訟嗎?不一定。若雙方可談成協議,調解程序反而更省時省費且具法律效力。

結語:蒐證不是目的,保障孩子與自身未來才是重點
G小姐經歷了外遇、抓姦失利、可能觸法的焦慮與精神折磨,但她也在這段過程中重新認識什麼才是真正值得捍衛的——孩子的監護權、自己的尊嚴與未來的人生安排。

在劉維濬律師的協助下,她得以理性脫離困境,取得應有的法律保障,也為自己與孩子爭取到最穩定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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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幫委託人離婚並爭取到監護權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