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極少也能成功提告!林孜容律師助當事人勝訴侵害配偶權,獲賠10萬元

在處理外遇糾紛時,許多當事人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我知道他們有關係,但我沒有證據……」
的確,現代人隱藏不倫行為的手法越來越細緻,要抓到明確「現行犯」並不容易。但法律上,「證據」不一定得是抓姦在床,只要能透過合理推論建立兩人關係的親密性與不正當性,即可能成立侵害配偶權

本案當事人 H小姐 就是一個經典例子。

外遇跡象明顯,卻苦無鐵證,H小姐一度放棄求償

H小姐婚後與丈夫感情逐漸疏離,某段時間開始發現丈夫:

  • 突然非常注重打扮
  • 出差頻率變高,且常夜不歸宿
  • 手機鎖密碼、LINE訊息隨時清除
  • 說話閃爍,對家庭冷淡

她內心明白,丈夫「可能有人了」,但苦於沒有明確證據,多次蒐證都徒勞無功,甚至被身邊朋友勸退:「沒證據怎麼告?」

直到她來到【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由專業顧問分析案情後, 請林孜容律師 與當事人開會 。

透過間接證據與合理推論,法院仍認定構成侵害配偶權!

林孜容律師協助H小姐釐清案件重點與策略,即便沒有直接的性愛影像、錄音對話等「鐵證」,仍透過下列方式建立完整論證鏈:

  • 出差期間與某特定女性入住同一飯店
  • 飯店開房紀錄與時間明顯重疊
  • 簡訊對話出現曖昧措辭(雖對方稱為朋友)
  • 雙方社群互動照片含暗示性親密姿態
  • 丈夫被質疑時態度閃躲

這些看似「不確定」的拼圖,在林律師的專業整理下,呈現出一條完整合理的判斷脈絡。法院認為:

雖無直接性行為證據,但當事人提供之整體資料已足以證明雙方有超越一般社交關係之親密行為,對配偶權成侵害。

最終判決:

✅ 小三須賠償H小姐精神損害金額 新台幣10萬元整

💡 小知識:沒有抓姦,能提告嗎?

問題回答
一定要抓姦在床才能告嗎?❌ 不需要。只要有足以推論雙方關係不正當的事證,例如親密訊息、旅館紀錄、合照等,皆可作為證據。
如果只有我一人懷疑,能成案嗎?⚠️ 光憑猜測不夠,需有客觀資料佐證,如飯店紀錄、第三人證詞、曖昧對話截圖等。
可以只告第三者嗎?✅ 可以,但建議同時將配偶列為被告,有助於法院完整審理責任歸屬與金額判定。

結語:證據不完美,也能爭公道!

H小姐曾一度覺得「沒有證據就無力對抗」,但在林孜容律師的協助下,她明白到:證據不必完美,但論述可以強大。

她不只捍衛了自己的尊嚴,也讓第三者知道——介入他人婚姻,就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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