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種承諾,但當另一半因突發意外陷入長期無意識與癱瘓狀態,生活與情感早已無法回復原貌,這樣的婚姻,是否還有維繫的必要?
本案委託人 L小姐 的配偶數年前發生重大意外,導致嚴重腦損傷、長期無意識且完全癱瘓臥床。這段期間,L小姐始終盡心照料,安排看護與醫療,然而現實的壓力與情感的空洞,也讓她身心逐漸崩潰。
在深思熟慮後,L小姐決定走出這段早已無互動、無未來的關係,透過【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委任 劉維濬律師 提起離婚訴訟。最終,法院認定符合《民法》第1052條「重大婚姻破綻」事由,判准離婚,案件圓滿落幕。
無意識配偶長期臥床,婚姻僅剩法律關係
事故發生後,L小姐的配偶已多年無法溝通、無行動能力、無親職參與,形同植物人狀態。即使有專業看護協助,L小姐仍承受沉重的生活壓力與心理負擔。
她說:
「我不是不愛他,而是我們之間已沒有生活與情感,這樣的婚姻對誰都沒有意義。」
法律策略:以重大婚姻破綻主張訴請離婚
劉律師受理後,即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劃訴訟策略,強調以下關鍵事實:
- 雙方無實質婚姻互動已逾數年
- 配偶無意識且完全無法回復婚姻功能
- 當事人已盡力照護多年,並非無故求離
- 若持續維持婚姻,僅形同空殼,侵害當事人身心與人格權
法院最終認定婚姻客觀已無維繫可能,判決准予L小姐離婚。
判決結果:
✅ 法院判准離婚,確認雙方婚姻已無法繼續
✅ 無爭執財產與撫養問題,全案順利終結
✅ L小姐擺脫空殼婚姻,獲得法律與情感上的新生
結語:雖然是件悲傷的案件,但L小姐選擇為自己與孩子勇敢前行
這是一個令人感到遺憾與沉重的離婚案例,但同時也是一個關於勇氣與選擇的故事。
L小姐知道,面對長期無法互動的婚姻,她不再只是無盡地承受與等待,而是選擇為自己、也為孩子邁出關鍵的一步。
離婚並不是背叛,而是在面對人生困境時,對自己生命與尊嚴的誠實回應。
當婚姻已無法實現其本質功能,法律提供了一條理性而穩定的出口,讓人可以放下過去、重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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