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入獄仍不願面對婚姻?T小姐成功調解離婚|劉維濬律師處理服刑離婚案例實錄

婚姻是兩個人的承諾,但當一方長期音訊全無、對婚姻毫無維繫意願,另一方又該如何爭取自己該有的尊嚴與出路?

本案委託人 T小姐,多年來無法與先生聯絡,生活、經濟與情感早已各自獨立。她原以為對方只是不願面對婚姻,直到透過法院程序查明,發現先生早已因刑事案件被法院判刑,目前正在國內監所服刑中

此種情況,符合《民法》第1052條之法定離婚事由,可依法請求法院裁判離婚。T小姐經由【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委任 劉維濬律師處理案件,最終在法院安排下成功透過調解程序完成離婚,有效避開冗長的訴訟流程,快速圓滿解決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

多年無聯絡,發現配偶竟在服刑中

T小姐表示,先生從幾年前就不再聯絡,戶籍雖未遷出,但人長期不見蹤影。她獨自處理生活大小事、照顧年邁父母與個人財務,對婚姻也已無期待,但一直遲遲無法完成離婚程序。

她說:

「我不是怨他,而是我們早就沒有任何聯繫,也沒共同生活,我只想正式結束。」

在律師介入後,透過法院與相關資料查詢確認,先生已因刑事案件遭判刑,現於國內監獄服刑中,屬於民法上可依法聲請離婚的正當事由

劉律師以調解程序妥善處理,協助T小姐快速脫身

《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款明定:

「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劉律師接案後,迅速完成以下步驟:

  • 蒐集並確認刑事判決與服刑紀錄
  • 撰寫訴狀並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 法院安排家事調解程序,嘗試在最短時間內達成協議
  • 避免因應訊不便、送達困難而延誤訴訟時程

最終法院在調解庭中裁示離婚,雙方無爭執,T小姐成功結束婚姻,免除曠日費時的實體訴訟程序。

📌 配偶在監獄可以離婚嗎?律師解說你該怎麼做

問題解答
配偶在監獄,可以離婚嗎?可以,且為《民法》第1052條明文規定之離婚原因。
一定要訴訟才能離婚嗎?不一定,可透過法院調解程序快速完成。
對方人在監所怎麼參與調解?可由法院安排書面或特別程序處理,不影響離婚成立。
律師能提供哪些協助?案情評估、證據整理、法律適用、程序引導與調解設計。

結語:放下無法回應的婚姻,為自己重新開始
T小姐的案件提醒我們,不是每段婚姻都能走到最後,但每個人都有權利重新出發。

透過律師的專業協助,她不僅避免了冗長訴訟、減少不必要的情緒與金錢成本,也在法律保障下,理性結束婚姻、開始新生活。

若您也正遭遇類似情形,如配偶服刑、失聯、拒不離婚或長期無共同生活,【法巢離婚家事律師團隊】將為您量身規劃解決方案,合法、安全且高效率地爭取您應得的自由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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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幫委託人調解離婚02_0